不购买交强险 会受到哪些处罚
假如在7月1日前已购买了商业三责险,并且保单尚未到期的,原保单将继续有效。不过,驾驶人必须随车携带保单备查。如果交警检查时,不能出示三责险的相关保单,就会被视作无投保交强险行为,交警部门就会做出相应处罚。商业险期满后,驾驶人必须及时续保交强险。
从10月1日起,不购买交强险后将会受到两倍保费的罚款。为此近段时间来,很多车主都争相购买交强险。然而,不少车主为了省钱,在购买交强险后舍弃了商业三者险或减少了保额。
据天安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从7月份至10月20日,到该公司投保交强险的就达14000多件,业务量上升非常大。交强险跑火,但作为交强险补充的新商业三者险业务却增长缓慢。天安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分公司车险核室副主任陈国风告诉记者,在该公司投保了交强险的客户中,有近3成客户没有在该公司投保商业三者险。而自交强险推出后,南昌平安保险公司的单均保费也由3000下降至2000元左右,不少人放弃投保商业三者险等险种。
车主缘何冷落商业三者险,而只投保交强险?一名车主向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前花1000元就能买到一份2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而现在花1050元,只能买到6万元的保额。既然花了这么多钱投保交强险,再买商业三者险就太吃亏了。而且,在新的商业三者险中,保险公司把理赔次数与车主次年的保费挂钩,也就是说,理赔次数越多的,次年的保费就要增加一定比例。对于这种累进换算出的高额保费,许多车主也表示不能接受。同时,还有不少人认为,投了交强险后,就没有必要再投商业三者险。
交强险实施,商业险也走上了复古路。车险市场从原来的各家公司产品不同、价格不同,发展为主险同质同价、附加险个性化。车主该如何投保呢?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等多家保险公司车险部的有关人士。“消费者应结合经济实力补充商业险,分公司投保商业险和交强险会影响理赔,不可取。”
“如果车主分别在两家公司上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就需要分别提供两套材料。而在理赔时遵循的是交强先行、商业补充的原则理赔。因此车主只好给其中一家提供复印件,但是保险公司是不认可复印件的。这样就延长了车主的理赔时间。给车主带来了不便。”阳光财产保险公司车险部工作人员表示。
而买了交强险后也不意味着消费者可以高枕无忧了。“目前交强险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了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而这个限额是综合考虑全国因素以及消费者保费承受能力后确定的。对于北京地区来说,这个限额远远不够。例如:2004年新道路交通法实施后,奥拓二环撞死人一案,奥拓车主承担一半责任,赔偿金额最终判决为15万元。”人保车险部的工作人员表示。
因此,专家建议,车主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尽量投保高限额商业三责险进行补充。最基本的投保方式是交强险+商业三者险(1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目前商业三责险限额从5万到100万以上分为多档,消费者可自行选择。而商业三责险的责任限额越高,保费差距越小,20万与15万的标准价格仅差81元,考虑折扣之后,差距更小,消费者可以依据自己的经济实力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