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保险责任和赔偿限额

 所属分类:  2013-7-20 14:30:48    加入收藏
 摩托车交强险同样是法律强制投保的险种,因为摩托车的车辆构造和行车方式,决定了摩托车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更大。与此同时,摩托车交强险比汽车交强险更便宜,投保流程更简单。看着公路上快速驶过的摩托车,您是否感觉到了危险?又或者时常担心未因为上交强险,会被警察扣押车辆,处以罚款?为了您的安全和行车的顺畅,立刻保强烈建议车主们投保摩托车交强险。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对每次事故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赔偿限额

  被保险人有责任时: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

  (一)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责任免除

  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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