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零件单独被盗不赔偿

 所属分类:  2013-7-20 14:58:28    加入收藏

 

全车盗抢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一)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的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此种情况需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侦查,证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二)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因此造成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第二条责任免除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被损坏;(二)被他人诈骗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三)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保险车辆肇事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四)被保险人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导致保险车辆被有关机关罚没、扣押、查封;(五)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导致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六)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七)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第三条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保险人与投保人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当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高于购车发票金额时,以购车发票金额确定保险金额。第四条被保险人义务被保险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登报声明。第五条赔偿处理(一)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车辆购置附加税(费)凭证、车钥匙、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车辆已报停手续,以及保险人要求的其他必要单证;(二)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单证,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1.全车损失,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并实行2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实际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并实行2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但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税(费)凭证,每缺少一项,另增加0.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缺少车钥匙的另增加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2.符合本附加险条款第一条第(二)款项规定的损失,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全车盗抢险保险金额;3.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向保险人提供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及车辆已报停手续,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三)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由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赔付结案。第六条其它事项保险人赔偿后,如被盗抢的保险车辆找回,应将该车辆归还被保险人,同时收回相应的赔款。如果被保险人不愿意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人

  很多车主以为买了全车盗抢险,万一车子被偷了,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全部的赔偿。但事实并非如此,车主即使能履行所有合同约定的手续并提供所有的单证,最多也只能得到80%的赔偿。而很多车主往往因为某些单证无法提供,只能获得更少的赔款。

  朱女士最近购买一辆标致车,在购买车险时,无意中从保险销售员处得知,投保盗抢险,一旦车辆被盗,只能赔八成,保险公司有20%绝对免赔。朱女士盘算了一下,自己一辆价值10万元新车,万一被盗,最多只能赔8万元。虽然花了数百元购买盗抢险,如果风险发生时,自己仍要承担2万元。她觉得这种条款不太合理。

  事实上,保险公司销售整车盗抢险“门道”甚多,不少私家车主在投保过程中,因不看条款或没有理解条款,而被不自觉地“忽悠”了一把。

  全车盗抢险含20%绝对免赔

  记者昨天翻阅了杭州多家财产险公司车险合同,发现其合同条款都对全车盗抢险免赔率作了规定。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对全车盗抢实行20%绝对免赔率,有的甚至达到30%。

  一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保险公司设置各种免赔率扣除,是希望这些规定能促使被保险人增强责任心,避免或减少车辆被盗抢事件发生。记者了解到,即使车主在买车险时投保了不计免赔特约险,在全车盗抢险的理赔上依然要扣除20%的赔款。

  据了解,除了全车盗抢绝对免赔之外,在车险理赔中,保险公司仍有各种免赔率扣除。大多数保险公司规定,如果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候,不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的,每缺少一项,保险公司就要增加0.5%或1%免赔率扣除。而且,如果被保险人在索赔时,车钥匙也被盗抢,保险公司就要在赔款中增加5%免赔率扣除。一位保险公司核保人员说,在某些情况下,偷车人能偷车成功,是因为车主把钥匙落在了车内,给了窃贼可乘之机。

  汽车零件单独被盗不赔偿

  看过《不见不散》的人一定还记得这样一个场景:葛优扮演盗贼,用利器砸开一辆私家车门窗,在刺耳警报器声中,偷走里面的CD机后扬长而去。这种案件在国外相当普遍。车主一般不必烦心,因为可以找保险公司索赔。但在国内却是一桩闹心事,发生此类窃案,车主肯定不能获得理赔。保险公司的理由是:上了盗抢险的汽车,不是整辆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以“非全车被盗”而“责任免除”,不予理赔。

  现在,保险公司盗抢险基本上将车辆零部件或附属设备丢失列入“责任免除”条款。杭州一家财险公司车险负责人说,这主要是基于损失概率较高和损失发生原因不确定等因素,损失发生不确定因素中包含了道德风险和行为风险。据了解,由于零部件丢失相对于全车被盗抢来说,损失金额小,但发生频率高,对于个人在经济上能够承受,而对于保险公司,提供保险风险却很高。如果将其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有可能向消费者收取更高保费。

  事实上,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在车险销售合同上均有所标明,但是大多数车主在投保车险时,对合同条款漠不关心。一些专家表示,车主在投保时,应主动向保险公司销售员索要合同文本,在仔细了解合条款情况下购买车险。这样不至于在出险时,发生不能赔付的情况,使自己受到损失。

2013年4月6日

法律上对于汽车的追尾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呢
     有很长一段时间,汽车追尾事故充斥了我们的耳膜,所以有此而来的汽车追尾事故责任划分也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对于法律上对于汽车的追尾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呢,相关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呢? 其实所谓地汽车追尾事故责任划分是根据当事人双方的应付责任来划分的,而当事人的责任是有一定的判定依据的,是在一定的法律法规下来断定的。相关追尾事故责任划分的部分法律依据如下: 第一、如果肇事车辆在被承包或者被租赁期间发生了交通追尾事故,那么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承包、承租人没有经过车...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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