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交强险的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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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1 13: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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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对每次事故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赔偿限额
被保险人有责任时: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
(一)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责任免除
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案例:
看到周围的同事朋友都陆续买了新车,王先生终于按捺不住,拿出多年的积蓄购买了一辆新车,购车手续刚办完,王先生就兴冲冲的去试驾。或许是兴奋过度,在过马路的时候,王先生的新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事故造成摩托车主腿部残疾,摩托车完全损毁,医疗费和财产损失费用总计达10多万元!王先生欲哭无泪,辛苦几年存到的钱刚买了新车,不想却出了意外,还要承担高额的赔偿费!
解析: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先购买交强险,并放置保险标志。案例中,王先生在没有按规定投保的情况下就上路,即便没有发生事故,一旦被查处,也会被处以重罚。
另外,如果王先生已经投保了交强险,那么在王先生负有全责的情况下,按规定则由保险公司最高赔偿摩托车主12.2万元,极大的减轻了王先生的负担。即便王先生没有事故责任,对方受害人也能获得保险公司1.21万元的赔偿,尽管王先生没有责任,但毕竟是事故当事人,从心理上也能给予王先生安慰。因此,投保交强险,不仅是对自己的保障,也是体现个人社会责任的行为,请大家及时投保和续保!
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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