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协会:电动车买“交强险”有点难

 所属分类:  2013-7-21 21:24:32    加入收藏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近日,关于沈城电动车上牌照的话题一直被市民高度关注,先是说电动自行车要上牌照,后又有专家建议电动车要买交强险。电动自行车应买交强险的消息更是让电动车主、生产企业、销售商不安。昨日,辽宁省保险协会相关工作人员称,要求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交纳交通强制保险操作起来难度较大。

 

  市民:上交强险增加出行成本

 

  14日,针对电动自行车上交强险的建议,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电动车车主,大家对此建议褒贬不一,有的表示赞成,有的则称“没意义”。

  “完全可以参照机动车上交强险。”一位骑着载重型电动车的男子表示,超标电动车确实危险,之前他就听说过有人骑电动车撞死位老人,因赔不起而坐牢,“要是有交强险或许就不会有这事儿!”

 

  沈河区文萃路东北日杂附近,一辆改装的电动车上满载货物,车上的男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上交强险能增加一份保障,但是无形中增加了出行成本。

  对于电动自行车上牌照买交强险的信息,多数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商都表示不解,并对强险的推行持消极态度,原因在于《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修订与推行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给电动自行车上保险无异于给产品质量贴上了问题标签,难道是不符合安全标准?”听说沈阳有专家建议电动自行车要买交强险的消息时,某知名品牌电动车销售经理略显激动,他表示,这将给厂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会给企业自身的发展造成威胁。

 

  保险协会:电动车买“交强险”有点难

 

  从事保险行业工作20年之久的付先生回忆,早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曾为自行车开设保险,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继续开展。谈及保险公司能否增设电动自行车险种,付先生表示,需保监会同意方可开设,但是投保费用及理赔额度还存在难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电动自行车的出险率高,盈利空间小,定责定损难等。

  辽宁省保险协会相关工作人员称,要求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交纳交通强制保险操作起来难度较大。他解释说,根据国家交强险条例,交强险只针对机动车,根本没考虑到非机动车。

 

  另外,机动车需交纳交强险的费用国家已经有指导,也就是说还涉及到电动车费用标准难定的问题。最后,他强调,如电动自行车需强制保险,则只能改其它名字,而不能叫“交强险”。

2013年6月9日

如何区分事故车辆方与受害人的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施行后,事故车辆之前未投保旧的‘商业三责险’或者已经到期,也未投保‘交强险’的,如何区分事故车辆方与受害人的责任? 答:在赔偿权利人主张的合法赔偿范围内,按照‘交强险’可以获得的赔偿,由事故车辆方全额承担,不区分事故车辆方与受害人一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行为责任。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以外的损失,按照事故车辆方与受害人一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大小分摊。 综上所述,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应依据国家法律规定以及地方性法规规定判决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由车主自行承担交强险责...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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