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没责任 保险公司反倒不赔?

 所属分类:  2013-7-21 21:30:47    加入收藏
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 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2012年3月份,中国保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推动了车辆保险的改革。

 

  交通事故没责任,保险公司反倒不赔?

  车损险“代位求偿”试行细则已下发广东险企,预计最快6月中旬可执行

  爱车不幸被追尾,因为对方全责,所以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不管理赔,无责车主需要与对方车主沟通理赔事宜,费时费力还可能遭遇无处索赔的境况,这就是车险条款中备受诟病的霸王条款之一——无责免赔。不过,广东的各位车主很快就可以不再为此担忧了。

  从新快报记者昨日独家获得的两份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试行文件来看,广东各保险公司已开始相关业务测试,预期最快在6月中旬可正式执行。一旦车损险实行了代位求偿,意味着今后发生车辆碰撞事故后,无论是谁的责任,车主都可以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然后由保险公司向责任人追讨,车损无责免赔的霸王条款也将就此终结。

 

  案例

  宝马被面包车追尾对方交强险只赔2000元

  有近十年驾龄的黄女士最近遇上了烦心事,自己的车在停车场被路过的车刮花了后门。虽然只是个小事故,但因为对方车主负全责,所以理赔的手续变得格外复杂起来。

  根据现行的车险条款规定,因为黄女士在事故中没有责任,所以她需要向肇事方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也就是所谓的“无责免赔”。在与对方车主沟通时,“对方车主先是推脱,又想随便给点钱私了,后来我不同意才报了保险公司。定损时,要对方保险公司到现场来查勘,还要在对方指定的维修厂定损维修。”更麻烦的是,黄女士不仅要先垫付维修款,而且对方保险公司的赔款要由对方车主转账给她,一个简单的修理拖了半个多月才搞掂。

  车主刘先生的遭遇更典型。去年,他的宝马被一辆面包车追尾,面包车车主被认定负全责,刘先生需要四五千元的修车费用。因为“无责免赔”,刘先生只好找对方理赔,但对方的车只投保了交强险,而交强险造成的事故财产赔偿限额只有2000元,多出的部分就要对方车主自己负担。“但对方车主说他是个打工的,没钱赔。”刘先生很无奈,不可能为了几千元闹上法庭,但自己每年花六七千元买车险,结果小心驾驶还要承担这种损失。

 

  ■理赔提示

  无责理赔不算理赔不会增加出险次数

  Q:无责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这是否会影响出险记录?

  A:保险公司理赔专家表示,无责车主向自己的公司理赔,在系统内还是被记录为“无责”,不会影响出险次数记录,自然也不会影响保费。

  找不到责任方无责车主得自负30%

2013年4月4日

降低车险理赔次数与金额才是关键
    “明年我的车险能享受三折的优惠吗?”车险年后到期和那些计划买新车的朋友,特别关注新《保险法》正式实施后车险保费发生变化的消息。 从明年1月1日起,北京即将实施全新的《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日前,这份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而对于我们汽车消费者而言,该如何从这份征求意见稿中品味出未来车险的走向,又该如何购买和使用呢?理财周报记者为你解答。 临时更换保险公司并不划算 降低理赔次数与金额才是关键 在太平洋保险公司上了两年车险的王先...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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