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车险有关细则仍待完善
浮动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通知要求各保监局和省级公安机关要在充分测算和论证的基础上,在公安部和保监会确定的交强险费率浮动幅度内,明确饮酒后驾驶、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上浮费率的标准。其中,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20%至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通知还要求各保险公司必须严格执行交强险费率方案、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不得擅自加收或减收交强险保费。
公安部表示,此举是为了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促进机动车驾驶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酒后驾驶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全球道路交通安全的公害。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对机动车实行交强险浮动费率制度,对连续发生交通违法的机动车辆上浮保险费率。
公安部:有关细则仍待完善
多数司机均表示,这种做法可以有效地控制酒驾行为,“司机应该自觉,对于不自觉的司机,这种方法应该是不错的。”所有司机都对该规定表示赞同和支持。一名家住新街口的王先生表示,该规定非常有助于降低酒驾行为,可是他对规定实施有些疑问,“如果酒驾司机将自己的车过户给儿子、妻子或者父母,那保费的浮动如何计算和收取?”
公安部交管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酒驾行为属于零容忍行为,酒驾者、醉驾者在道路上就像一颗不定时炸弹,给正常行驶的司机埋下了极其严重的安全隐患。仅仅通过交通处罚,甚至刑事处罚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多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联合处罚。对于王先生的疑问,其表示,这些细则还需要保监会等部门继续细化,在3月1日实施该规定之前,还有很多细则将完善。
9月1日起,湖南省正式实施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浮动制度,酒驾次数过多,交强险费率最高上浮60%。而湖南省商业险费率浮动制度已实施一个月,整个8月份有100722名车主投保商业险,其中享受费率优待下浮的车主占比为35%;费率上浮者占比约2%。
另外,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打假防骗办公室已成立,骗保骗赔的车险“蛀虫”将受严惩,诚信守法的车主朋友将进一步受益。
自2010年9月1日起,湖南省交强险费率浮动在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基础上,增加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因子。上年每发生一次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15%;上年每发生一次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上浮30%。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比率=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次数×15%+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次数×30%,累计费率上浮不超过60%。
湖南保险行业协会分管车险的副秘书长阳继泽介绍,交强险最终保费计算方式是: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