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买交强险要使用特殊手段
据悉,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有承保资质保险公司不得拒保,为何现在车主去办理却障碍重重呢?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实行交强险制度是通过国家法规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交强险负有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而商业三责险则属于商业保险,保险公司经营该险种的目的便是盈利,这与交强险“不盈不亏”的经营理念显然相去甚远(目前交强险的全国统计情况表明,保险公司在该险种上暂处亏损状态)。
此外,交强险还具有一般责任保险所没有的强制性。只要是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未投保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具有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而商业三责险则属于民事合同,机动车主或者是管理人拥有是否选择购买的权利,保险公司也享有拒绝承保的权利。
车主:买交强险要使用特殊手段
“最后我没有办法了,只能拿着摄像机将我办理交强险的过程全部拍下来,看看到底是哪里有问题。”7月8日,市民孙先生向记者反映,上个月他四次去北一环路上的某保险公司办理车辆交强险。前三次都以失败告终,原因在于他不愿意同时购买其他商业险。
直到第四次他拿着摄像机去拍现场的办理情况时,惊动了公司的高层才将保险办下来。
“我四年来都是去他们柜台办理的,也不懂保单号是怎么回事。”孙先生说对于工作人员说的“以往都是找业务员电话购买”的理由不能理解,因为他每次都是亲自去该保险公司柜台办理的。
王先生是孙先生的朋友,和孙先生同时买车的他最近也去了该保险公司办理交强险。与孙先生一样,王先生拒绝了工作人员再购买一份商业保险的提议,结果交强险跑了两天还是没有办成功。后来,在孙先生的建议下,办理途中再次遇到问题的他,拿起手机就拨打了市长热线12345,此刻工作人员才最终同意王先生只办理交强险的请求。
“如果每次都要通过特殊手段才能办,那以后每年的交强险我们车主岂不是要愁死!”事后孙先生向记者发出了这样的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