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购置税税征收公告的介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交通部人事部财政部中央编办关于做好车辆购置税费改革人员财产业务划转移交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144号)文件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车辆购
置税由国家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60号)征收,大连市国家税
务局全面负责大连地区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工作。现将车辆购置税征收单位及办税地点公告如下:征收单位/办税地点/联系电话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稽查处/西岗区长白街7
-2号(原大连市车购费征收稽查处)/83633149大连市旅顺口区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稽查所/旅顺口区和平街37号(原旅顺车购费所)/86624070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车辆购置税征收稽查所/开发区五彩城J区3栋5号(原开发区车购费所)/87538036大连市金州区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稽查所/金州区解放路26号(原金州区车购费所)/87698324
普兰店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稽查所/普兰店市勃兰路北段40-10(原普兰店车购费所)/83120160瓦房店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稽查所/瓦房店市大宽街二段104号(原瓦
房店车购费所)/85632534庄河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稽查所/庄河市新华路二段21号(原庄河车购费所)/89817793长海县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稽查所/长海县长山岛镇和
风街32号(原长海车购费所)/89885004大连市甘井子区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稽查所/甘井子区东纬路410-1号(原甘井子车购费所)/866501642004年12月20日
无效保险合同 无效保险合同是法律不予承认或保护的保险合同,该保险合同因法定或约定的原因,自然而确定地不发生效力。如前所述,保险合同成立后是否发生效力,除形式上必须具备成立要件外,还必须具备生效的实质性要件,只要缺少其中之一,该合同就是无效合同。《保险法》第11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法》第17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这是合同部分无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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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汽车保险的起源及其发展历程
汽车车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是指对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
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在财产保险领域中,汽车保险属于一个相对年轻的险种,这是由于汽车保险是伴随着汽车的出现和普及而产生和发展的。同时,与现代机动车辆保险不同的是,在汽车保险的初期是以汽车的第三者责任险为主险的,并逐步扩展到车身的碰撞损失等风险。
(一)汽车保险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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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车船税的优惠政策和征收标准 车船税是依照法律规定、对在我国境内的车辆、船舶,按照规定的税目、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税。长沙市民王先生今天在投保交强险时惊喜的发现自己的车船税降低了。去年自己1.0排量的小车交了240元的车船税,今年1.0车船税变成了120元,仅为原来的一半。
《湖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交纳车船税的车辆范围、交税标准和交纳税额都做了一些调整。最重要的就是改革了乘用车交纳车船税依据,采用排气量作为计税依据,对乘用车按排气量划分为七个档次征收年适用税额。
具体档...
查看全文>> 交强险计算公式为:
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1+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V)
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 A 包括:
A1 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
A2 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5%
A3 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20%
A4 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0%
A5 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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