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新规出炉 代理索赔本月起取消

 所属分类:  2013-7-24 20:48:53    加入收藏
 “11月1日起,全省取消4S店、修理厂等非保险公司系统内的各类机构和人员的车险核损、核赔权限”,这是省保监局近日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防范车险理赔环节风险的通知》再次下发给各保险公司的通知内容,这意味着江苏从本月起不允许代理索赔了。

     ■新规出炉

     代理索赔本月起取消

     南京车主周先生昨天一早收到天泓别克4S店的短信通知:“接省保监会(应称省保监局,编者注)关于车险行业理赔自律公约,从11月1日起一律取消汽车维修单位代办车险理赔业务,所有报案必须提供第一现场,请您务必于第一现场致电保险公司报案,由此给您带来理赔上的不便,深表歉意。”周先生郁闷地说,以前有个小擦小划都是直接丢给4S店补漆理赔一条龙解决,省心省力,但是按照这个短信通知看,以后车子出现小擦小划不仅不能直接丢给4S店,还得呆在第一现场,岂不更麻烦了?

     “我们最近确实给各家财险公司及保险行业协会下发了一份通知。”昨日,江苏省保监局人士介绍说,这份通知下发的初衷,是为了落实保监会的“90号文件”,提高理赔质量,打击假赔案。记者了解到,正是在这份通知基础上,保协和保险公司又出了相应的条文,并由保险公司传给汽修单位。而各保险公司给汽修单位转发的文件内容大同小异,核心点在于“取消代办”和“第一现场报案”。

     据介绍,具体来说,“取消代办”,就是11月1日起,汽车修理单位不能再代替车主办理车险理赔业务,比如查勘啊、定损啊、转交理赔款啊,以往的“一条龙”要取消了。“第一现场报案”,就是说那些单方面的责任事故,以往是可以开到修理单位填写单据后再报案,但是今后一般要车主在现场就要报案了。

     “车险一律取消4S店、修理厂等非本公司系统内的各类机构和人员的车险核损、核赔权限,目的是杜绝骗保假赔”,省内另一家财险公司专业理赔人士昨晚告诉记者,原先有不少公司为做业务,把这一权限下发给4S店和修理厂,损失多少,赔多少,在一定的金额内4S店和修理厂都能定。骗保就很容易出现。比如有的客户仅仅是保险杠出事,有的黑心修理厂却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损失扩大,比如撞坏叶子板、车门,多领保险公司赔款。

     ■车主声音

     以后不保划痕险了

     对习惯了出险后将车子往汽修单位一丢,省事又省时的车主而言,车险“11月新规”无疑对他们的生活将造成很大改变。

     车主周先生说,以往自己常常是把一些小碰小擦“攒”到一起,集中报案,请4S店代办理赔。如果“11月新规”正式实施,那么自己可没时间去耗在理赔上,那么唯一的选择,就是将来不保划痕险等小的险种,只保基本险。出了小碰小擦,自己掏腰包去修。

     车主李先生烦恼的是,年底快到了,每年都会接到大堆保险推销电话——“您的车险快到期了,请来我们公司续保吧?”以往“对付”这类电话,他都是回复,我在4S店办了。今年汽修单位既然不能代办理赔,那自己接这类电话还不更多?

     六问新规

     1问

     “取消直赔”是否一刀切?

     不是,明年初可能向社会公布”直赔名录”

     通知中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修理单位,不得签订“直赔”协议;已签订的应及时终止。各行业协会应及时编制本地区的行业“直赔”单位名录,并将“直赔”单位名录及更新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所谓“直赔”,就是“直接赔付修理厂”。以前出于方便,一些4S店代理了好多客户的理赔业务,出了事故,车主直接把车子往修理厂或4S店一放,填份单子就走了,理赔款都是保险公司打到4S店或修理厂,再转交给保户。现在暂时停止“直赔”方式,将来以出名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就像3A认证一样,届时车主可以挑选这种经过认证的放心“直赔”点进行代办理赔。直赔名录可能明年1月启动。

     2问

     车险理赔款能否代领?

     老婆的理赔款,老公未必能领到

     “在接报案时核实报案人身份;凡属代报案的,应要求提供被保险人真实联系方式,并向被保险人核实”,对于通知这样的表述,业内人士打了个比方说:“老婆的保险理赔款,老公去代领,也必须得带着老婆的身份证原件和授权书原件,而且还要当场打电话核实,如果电话没接通,那么暂时还不能支付。对法定赔款支付对象以外的代领赔款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供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授权书原件,并提供经核实的被保险人真实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被保险人本人的赔案是不得支付赔款的。”

     3问

     赔款支付是否还能用现金?

     千元以上赔款,不能现金领取了

     业内人士表示,11月1日起,凡金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理赔款,必须采用网上银行、汇款等无背书功能的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且必须支付到与被保险人或其他法定赔款支付对象名称相一致的银行账户。对1000元以下的赔款,以后也逐步通过非现金方式领取赔款。赔款支付后15日内,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要开展理赔回访。对赔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还要核对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并留存上述证件或文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主要还是为了防范风险,保证赔款能直接到达车主手上。”该人士分析。

     4问

     今后理赔全程都得自己跑了吗?

     未必,有些跑腿活还可以让4S店代劳

     记者从江苏天泓了解到,他们已经紧急提出了“代办理赔”到“代办交案”的方案。即除了非要车主亲自操作的理赔事项外,其余能跑腿的,他们可以跑腿。比如报案要自己报,赔款要自己领取,在4S店修车要先付钱,但像到保险公司交案等事情,4S店可以代跑腿。

     5问

     都在“第一现场”傻等,保险公司忙得过来吗?

     不一定,可以回头再报也可与保险公司协商

     车主罗女士说,“第一现场”这个概念很滑稽。如果在高架上擦了,也傻等在“第一现场”?再看看每次暴雨来临,趴窝的车那么多。保险理赔忙得不可开交,都等保险公司人来,赶得及吗?忙得过来吗?车主薛女士纳闷,“万一自己撞到树上了,也要守在第一现场吗?”对于这一问题,专家表示,撞树了如果真的赶时间,那么可以先去忙自己的事。等到空了再来差不多相似的现场报案。不过一定要记住,是倒着撞的,还是车前头撞的。还有一办法,也可以与保险公司电话商量,看是否要呆在第一现场。

     6问

     与“轻微交通事故快速撤离现场”是否矛盾?

     不矛盾,第一时间报案后到快速理赔中心处理

     车主艾女士说,现在大家都讲求效率,轻微交通事故出现了,还要快速撤离现场呢。那么每个人现在都要在“第一现场”等着,不是与上述原则矛盾吗?因为后者要求,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事故双方要自行协商赔偿的额度,然后快速撤离现场,再按约定时间到快速理赔中心赔付。一旦撤离现场,保险公司怎么取证?

     “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车险取消代赔与轻微事故快速处理,一点也不冲突。”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有关人士说。据介绍,按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与省保监局、省保险行业协会等协商推行的轻微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各市设立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中心。一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双方车主要在第一时间给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由此获得一个快速理赔号码。然后,双方谈妥赔付价格,以约定24小时内的某个时间去理赔,立即撤离现场。

     “接下来的事情都在快速理赔中心处理,包括取证。”这位人士说,在约定时间到快速理赔中心后,该中心的理赔员会根据各自持有的理赔号,对车辆进行拍照取证,估算核定损失,然后进行理赔,“除非某一方有醉酒等严重违法行为,不能离开现场,必须由交警处理。”

     ■4S店诉苦:

     客户把气撒我们头上

     续保有麻烦了

     田晓波(化名),是我省一家大型4S店的有关负责人。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他表示这件事让他和公司感到很郁闷——“之前我们都是跟车主签过协议的,承诺他们,车子出险了,开过来,办理一些手续后,我们代办全程理赔,现在车主怪我们不诚信!”由于无法安抚一些情绪激动的车主,该公司只好把各家保险公司发来的文件,贴到墙上,请车主自己看。

     “车主很不能理解。”田晓波介绍,他接到保险公司的通知时也有点懵了——怎么政策说变就变啊?他介绍,从自己这一方来讲,感到非常被动。因为跟车主都是有过服务承诺的,而保险公司的解释是,根据监管部门的文件来的,为了防止骗保。“理解我们是可以理解,但跟车主解释的时候他们急啊,谁不是忙得不可开交才把车子往我们这里一丢的?”田晓波还进一步提到,今年以来由于车险方面的政策很多都是“一刀切”,而且“切”前没有通知,让他们很郁闷,很受伤。

     譬如今年6月底商业车险信息平台上网后,出险次数达到一定比例保费就上浮,但对于出险事故原因、理赔金额却没有更人性化的规定,让人怨声载道。仅这项实施以后,该公司代办的车险续保量就急剧下降,才几个月已同比下滑30%。

     车险理赔核定

     最长不超过30天

     一、新《保险法》今年10月1 日起实行。按照新《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这就意味着,新规对理赔时间有了明确的限定,即保险公司必须在接到理赔申请30日内理赔或给明确的说法。

     二、新《保险法》除对车险理赔时间作出明确的时间限定外,对车辆转让之后的保险权益纠纷,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按照旧规定,机动车在转让后,车主需要立即到保险公司进行车险保单的变更过户,如果没有完成保单的过户,一旦出险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

     新《保险法》第四十九条明确指出,车辆转让,保险权益也跟随而动。其间,二手车车主即使没有完成保单的过户,出险后保险公司照样要赔,不得再以未告知的理由拒赔。不过,专家也提醒车主,虽然车辆转让后车险保单也自动变更,但如果车辆的承保风险发生变化,保险公司也有权利拒赔或部分拒赔。&ldquo例如,原来的家庭用轿车,转让后变成了营运车辆,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其承保风险就上升了,而且这两种车投保的费率也是不一样的,今后发生事故就可能遭遇拒赔。&rdquo

2013年5月18日

交通事故后报警事故事实难认定
    事后报警事故事实难认定 陈先生将事情原委告诉了石排交警大队民警,并称因当时赶着去广州处理事情,所以现在过来报警。因没有相关证据,交警一时无法认定这起交通事故事实的存在。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若有特殊原因,交通事故后报案不要超过48小时,驾驶员要保留相应的证据,否则可能导致交警无法证明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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