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高晓松与车险的关系
此事一经报道,舆论哗然。不过,大家关注醉驾事件以及醉驾入刑的同时,却忽略了一点,最起码对于高晓松醉驾事件来说,购买车险似乎没有起到什么理赔作用。那么,除了醉驾不赔,保险还有哪些不赔呢?
明天你是否还惦记,那些“隐形险”的游戏?车主们总是想不起理赔的范围问题。
有人说,保险公司给出的保险合同“陷阱重重”,不过高晓松的例子很明显地说明,有的并非“陷阱”。一般商业车险的免责条款里都规定,酒驾、醉驾不予赔偿,交强险中也有明确规定,醉驾属于免责条款之一,而且一般车险还都会列出诸如“精神损失不赔”、“地震不赔”等比较明确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车险背后还有着防不胜防的“隐形险”。
所谓的“隐形险”,不仅指那些没有明确规定的保险内容,主要还指明确规定了,却又无法确切施行的条款。很多车主遇上了,才知道不能拿到保险赔付。
比如很多保险公司规定,车辆发动机进水后,再启动造成损坏不赔,理由是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如果司机又强行打火造成损坏,属于操作不当造成的,不在赔偿范围之内。可是家住北京市海淀区世纪城小区的魏先生却向记者诉苦,说他的车在路上碰到大雨,路上并没有熄火,回到家里天色已晚,放到车库里没去管它,结果第二天,发动机就打不着火了。
“本来以为没问题的,我买的是全险啊。而且跟保险公司解释说,只是发动机在水里泡过,根本不是由于操作不当引起的。可保险公司就是不赔!”魏先生愤愤的说道。
的确,保险公司无法断定只是在水里泡过,还是发动机熄火后,司机又强行打火造成的损坏。这是件说不清的事,所以保险公司说不赔,也没有办法。
“更加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保险公司居然规定,如果不是全车被盗,只是零部件或附属设备如轮胎、音响设备之类被盗、被损坏,车主只能自认倒霉。”魏先生对《投资与理财》杂志记者表示,保险公司的这些规定是在有意推卸责任,很不合理。
不同保险公司报价总有太大的差异。贪便宜遗留的那些问题,后悔也已来不及。
很多时候,不同保险公司为了抢占市场,对于同一险种,不惜采取种种手段,在很多细枝末节上大做文章。以报价为例,给出的报价往往存在着数百元乃至上千元的差异,以此来吸引车主们的眼球。这就与理赔范围有关。很多新手初涉车险,往往倾向选择那些报价便宜的保险公司。其实一分钱一分货,保险行业也不例外,只要是正规的保险公司,保险额度不同,自然也就决定了理赔范围和理赔金额不同。比如三责险,一旦因车祸受伤治疗,医药费、住院费可能动辄几十万,如果投保额度低,保险公司只负责部分理赔,只怕连医药费都理赔不回来。
曾有媒体爆料,说一些保险代理商总是想办法降低保费,比如将保险人的私家车填写成“单位车”,让其享受企业车投保的较低费率。可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发现车辆性质是私家车而非单位用车,就可能拒绝赔付。
再者,交通事故的双方总喜欢为责任大小争得不可开交,车主本能的认为,责任越小,损失会越小。事实上,如果是车主的责任,无须对方赔付的,除了精神损失,在保险公司赔付范围内的都会赔付。因此也就会出现责任越小,最终所能获得的赔偿反而越少的现象。
交强险和车船税,在相差上千元的报价面前,一般也比较容易被忽略,更何况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的一些条款,可以提出多种解释。所以,投保车险时一定不能客气,要和保险公司咬文嚼字,尽可能的把所有可能的隐患,都彻底弄个清楚。
业内人士分析,为了尽量减少自己的开支,保险公司可能会打擦边球,拿保监会没有明确规定的个别细节说事儿,在客户要求理赔时,想方设法以各种理由加以拒绝。而上险车所遇到的情况复杂多样,车主购买车险时又容易忽略细节,各保险公司的处理也有很大差别,于是,无法明确的众多“隐形险”便由此产生,投保者就被置于不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