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是否可以重复投保车险?

 所属分类:  2013-7-25 23:17:36    加入收藏

车险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否必须一致?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即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人。

如果车主为自己的汽车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一致的;如果其他人为不属于自己的车辆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不一致的。这两种情况都是保险公司允许的。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一致会产生两方面影响:一方面,被保险人不负交保险费的义务,该项义务由投保人承担,即谁投保谁交保险费;另一方面,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可由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赔。车辆发生全部损失时(如车辆被盗抢、碰撞中车辆报废等),必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而投保人则没有此项权利。在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一致的情况下,则没有以上两方面的区分。

车辆是否可以重复投保?

重复投保是指为同一辆车的同一个险种,分别向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投保。重复保险只能得到一份赔偿。《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中,各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新车购置价。所以,千万不要为同一辆汽车投保多份相同的汽车保险。否则,有一部分保费是白花了,是得不到任何赔偿的。

2013年2月24日

车险错误行为一:为了节省保费不足额投保
    错误行为一:为了节省保费不足额投保。 有一些购买汽车者,本来他的汽车实际价值是10万元、20万元或30万元,但他们在为自己的汽车购买保险时,却为了节省保险费,故意只购买一半,甚至更少,他们认为,给汽车购买这点保险也已经足矣,甚至即使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给其进行解释,他们仍会坚持自己的原则。其实,这些购买汽车者给自己的汽车不足额投保的行为是完全不正确的。给汽车购买保险就是为了一旦汽车出险,便会得到保障,但如果购买汽车者不能足额投保,从表面上看可能是省了一些保费。可是一旦出险,万一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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