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理赔流程分析

 所属分类:  2013-7-26 14:56:38    加入收藏

一、汽车保险理赔原则有哪些?

1、最大诚信原则

2、保险利益原则

3、损失补偿原则

4、近因原则

5、代位原则

6、分摊原则

二、汽车保险理赔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第二步,核定:

1.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

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第三步,赔付规定:

全部损失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部分损失

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立即终止,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有效期时,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

保险车辆发生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中扣除。

第四步,赔付时间:

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2013年4月15日

全险不赔之二:驾驶员故意事故
    不赔之二:驾驶员故意事故   根据保险条款规定,驾驶员的故意行为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因此即使发生任何紧急状况,如果是驾驶员的蓄意行为造成事故,保险公司都不会负责赔付。所以说,车主一定要遵守这些条款,否则受害的还是自己,当然驾车者也不要心存侥幸心理,故意制造事故,这样不仅得不到赔偿,而且还会为自己扣上骗保的帽子。...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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