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骗赔手法不断翻新

 所属分类:  2013-7-27 0:19:20    加入收藏
媒体一项调查表明,目前市场上私人购买汽车的数量已占汽车总销售量的70%左右。换言之,商家每卖出4辆车中就有近3辆车被个人买走,而且销售势头强劲;与此同时,私家车投保也成为车辆保险市场的主导力量。值得关注的是,车辆投保后出险索赔本是客户的正当权益,由于存在道德风险,加之受利益驱使,一些造假团伙制造骗赔案的行为时有发生。

  据业内人士介绍,车险骗赔案件数有所上升,骗赔手法不断翻新,骗赔金额有所增加,这不仅影响了保险业健康有序的发展,而且侵害了众多车险客户的利益,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

  手法之一,扩大损失。有的车辆出险损失只要数百元,交给汽修厂后,他们派出精于此道的修理工夜晚将车开到易于造假的地段,摆上事先准备好的道具,把损坏的部件换上,然后人为制造撞车假象,再进行现场拍照,车险损失由数百元激增到数千元。有一位客户,原本车险损失2000元,可修理厂的人告诉他能把不属于保险事故的部件同时更换,该客户贪图小利就同意了,结果几天后得到一辆修复完好的车,而2000元的车损变成5000余元。

  手法之二,一次出险变多次出险。一位客户反映,本人投保的奥迪轿车只出了一次划痕险事故,日后却发现车身有碰撞修复痕迹。经调查发现,该车确实以碰撞事故报案修理,并由一家汽修厂领走赔款,这其中显然存在骗赔嫌疑。经过保险公司和公安部门联合调查,发现这家修理厂利用客户资料造假,重复索赔,还有其他骗赔行为,当事人被判处有期徒刑,骗赔款被全部追回。前不久,有关部门发现一家企业围墙上赫然写着“严禁在此处造假拍摄”的警示语,路旁的电线杆和树干上则布满了由于制造假事故现场留下的破损痕迹,经认真排查核实,在此处发生的造假车险事故达数十次,令人触目惊心。

  手法之三,利用更换部件做手脚。圈内人都知道,汽车部件是汽车维修行业的一块肥肉,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车辆的同一部件,因为原厂生产和副厂生产的区别,往往会有成倍的差别。以普通型桑塔纳轿车为例,该车的前保险杠原厂价格为220元左右、而副厂生产的只要100元,大灯原厂生产的170元、副厂生产的只有60元;再如,马自达6型轿车的前保险杠原厂生产的1100元左右、而副厂生产的仅550元,大灯原厂生产的1613元、副厂生产的才700余元。有些汽修厂正是抓住客户对此缺乏识别能力这一点,偷梁换柱,混水摸鱼,以次充好,获取利益。

  手法之四,酒驾掉包。众所周知,酒后驾车是保险条款明文规定的除外责任,然而,有些汽修厂勾结社会不法分子,对酒后驾车采用“狸猫换太子”的伎俩,企图获得保险赔偿。一个夏季夜晚,一辆进口轿车报案称发生托底事故。保险查勘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疑窦丛生,驾驶员既未带驾驶证又闪烁其词,当即和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共同查证,最后确认此车系几天前驾驶员酒后驾车酿成事故,当时未报案,事后将车存放在汽车修理厂,又重新伪造了现场,企图蒙混过关。在公安机关的教育和训诫下,当事人随即撤案。

  手法之五,个别从事车险造假骗赔的团伙,通常用低价购买二手车,而且多为老车型、旧车型、稀少车型和进口车型,再用假交易发票高保额投保,待保险单生效后,制造假事故现场,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大大高于实际购买价的保额赔偿,以骗取高额赔款。曾经有一辆进口福特轿车报案,称在立交桥下起火,全车损毁。保险人员在对此案调查时接到举报,该车有骗赔嫌疑。保险公司随即会同公安部门深入调查,发现该车是当事人花了3万多元买的二手车,此次起火按照其投保金额索赔40万元,属于典型的低值高保,同时不排除有人将此车拖到事发地后人为操作造成短路起火,存在骗赔之嫌,当即予以拒赔。

  上述这些案例对保险公司和客户来说,无疑具有警示意义。首先,保险公司内部要建立和执行一整套接报案、立案、查勘、定损、审核、复核、核赔的严细程序,主动与公安部门密切合作,加大打击骗赔案件的力度。公安部门在保险公司设立联络员办公室,使防范和遏制骗赔行为有了可靠保证。

  其次,保险公司要积极开展“车险打假行动”。据介绍,人保财险天津分公司就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了“车险打假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车险发案数量下降20%以上,查实了一批造假事故的高发地段,在网上公布了地段图片,对确认有造假骗赔行为的汽修厂和销售商中止合作,此举有力地遏制了车险造假行为,维护了客户合法权益,保证了保险市场公平。

  第三,对于众多车险客户而言,在享受合理权益的同时,还应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比如,对保险条款要知其然并应知其所以然,防止轻易掉入温柔“陷阱”;再如,不应因小失大,见利忘义,何况“羊毛出在羊身上”,从来就没有免费的午餐,你损失的恰恰是千金难买的信誉。除此之外,现在车辆出险记录都要输入保险行业的数据库中,多次出险纪录必然影响你在续保时本应得到的优惠条件,还会因此进入重点注意的名单中。为此,客户要及时通过网络查询爱车的车险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举报,避免损失。

  第四,对有保险欺诈行为、牟取保险赔款的人,不仅《保险法》的条款予以拒赔,而且在《刑法》中同样有具体规定,对保险欺诈活动构成犯罪的除拒赔外,还要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使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也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2013年4月1日

车险中的所谓“全险”是怎么回事
    车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在实务操作中,所谓“全险”往往指车主投保了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四种基本险。“全险”没有包括附加险。根据车险条款,机动车交强险是国家规定的一项强制保险项目,机动车损失险、全车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及它们的不计免赔是我们通常所说的4大主险。这4项险种与每位购车者息息相关,一般都需要汽车保险投保。其中“不计免赔”,指投保某险种后消费者一旦出险,财险公司则需要百分之百的赔偿,反之则只能按照比例部分赔偿。车损险是附加险的基础,只有投保了车损险才能保其他的附加险。...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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