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出事后要第一时间报案并保留现场

 所属分类:  2013-7-30 16:27:36    加入收藏
 很多新车主,在第一年理赔时经常会因为一些“小事”处理不好,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或使下一年保费“被”提高,本报开通车险解惑专线以来,打进电话咨询的读者大部分都是第一年买车或者第一年用车的车主,为此本报特意邀请了平安保险公司电话车险部总经理白杨,为这些新车主讲解一些注意事项。

  对方全责可到任一修配厂修车

  常先生问:5月5日,我开车时与一出租车相撞,交警判定出租车负全责,我要求去4s店修车,但出租车司机不同意,请问我的要求合理吗?

  白杨答:常先生完全可以要求到4s店去修车。因为出租车司机是全责,那么出租车司机就要负责为常先生修好车,至于怎么修,出租车司机要和常先生商量,常先生要到哪里修就可以到哪里修。

  2010年保监会有新规定,在双方事故中,双方都有责任时,各方修车金额不超过2000元的情况下,采用“互碰自赔”的原则,各自保险公司负责各自的修车,有一方理赔金额2000元以上的,不能走互碰自赔。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假设在这次事故中常先生负全责,常先生自己还想到4s店修自己的车,他如果保了“指定专修厂特约险”,保险公司则应该按4s店的配件和工时理赔,如他没保“指定专修厂特约险”,常先生就不能要求保险公司按照4s店理赔,保险公司会按其自己指定维修点的价格来理赔。

  出事后要第一时间报案并保留现场

  李先生问:我4月份买的微型面包车,保了全险,5月8日我们到公主岭附近的一个农村去运货,傍晚时发现机油壳被磕漏,机油都流光了。于是我找来朋友将车拖到了公主岭当地的一个修配厂,配件与维修工时费加起来需上万元。我5月8日那天没报案,现在我能不能报案,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啊?

  白杨答:李先生这种情况不能再找保险公司理赔了。保险公司为了规避保户骗保的风险,要求事故现场是理赔过程中必须要有的证据。保险公司之所以在保户报案后派查勘员到现场,又是拍照,又是做笔录,就是要用证据来说话。所以正确的做法是出了事之后,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内报案并保留现场。

  保户在出事后要第一时间打电话报案,同时说明车辆受损部位,以及车上人员以及其他财产方面的损失,并保留事故现场,等待查勘员到现场,如果是双方出现事故,还要等交警到现场,做双方的责任认定。保险公司根据交警作出的责任认定书、查勘员对现场的查勘以及车辆维修厂的拆解情况进行理赔。如果没有交警的认定书,或者事故现场已被坏破,保险公司则不予理赔。

  保险公司有疏忽可“申诉”

  刘先生问:我去年年底时贷款买的车,当时是到4s店的销售员介绍的一家贷款购车店提的车,提车的同时工作人员又向我介绍了给车保险的业务,我一看那家保险公司还是一家大公司,于是就花了6600元保了全险。今年4月我第一次出险,我打电话向保险公司报了案,事故很严重,气囊都出来了,修车费用需要3万多元,而保险公司说只能给我赔2000元,理由是在保险公司的记录里我在投保时只交了1000多元的交强险和车船使用税,交强险的上限是最高赔付2000元,所以不管我修车花多少钱都只能赔给我2000元。事实上我手里的保单确定是6600元的全险,连划痕险都保了。我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

  白杨答:如果刘先生手里的保单确实是6600元的全险保单,很有可能是保险业务员在回公司录入资料时漏掉了商业险那一项。刘先生可以找到当时帮他办理保险业务的那个业务员,要求更正下录入的信息。如果业务员和保险公司不承认他们的疏忽,刘先生可以打电话或者写信给保监局或者保险协会进行“申述”,有关部门就会对此事进行调整,如果刘先生说的情况属实,保险公司就必须为刘先生进行更正。

2013年4月22日

人保电话车险“足不出户代办验车”服务
    “车辆年审难”现象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对此,已有一些财险公司将其列为服务创新的方向。据了解,人保财险上海分公司已推出向保费达到一定金额的客户提供足不出户代验车服务和现场代验车服务。   选择“足不出户代办验车”服务的上海车主,可提前一周致电进行预约。预约成功的客户需提前准备好验车所需的相关证件,其中包括车辆行驶证原件、正副本齐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责任险(交强险)保单副本。之后,将车辆及相关证件交由人保代办专员,并预付300元验车费,验车服务后根据发票数额多退少补,人保电话车险不收取任何服务费。...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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