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遭受强暴雨袭击后,太平洋保险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广东部分地区5月7日遭受强暴雨袭击后,太平洋保险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快速投入客户损失的查勘理赔工作。
集团公司和产、寿险总公司及时部署理赔救灾工作,从上海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到广东分公司,现场支援救灾理赔工作。太平洋产、寿险广东分公司均已开通水灾快速理赔绿色通道,设立专柜,推出小额现金赔款举措,并设立专车,派专人上门办理理赔手续和支付赔款。此外,涉灾地区分支机构成立应急预案小组,下设技术保障、车险、非车险、通讯、后勤保障等小组,调动当地分支机构全部人力、财力资源,全力推进查勘定损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理赔客户遭受的损失。
截至5月10日上午,太平洋产险广东分公司共接到报案7357宗,其中车险报案6774宗,非车险报案583宗。目前太平洋保险各项救灾工作仍然在紧张有序进行中。
由于此次暴雨的强度超乎预期,报案电话瞬间增多。5月7日上午,太平洋产险广东分公司紧急调拨10名座席生,增加电话线路,并在广州交通电台循环公告临时报案电话和具体救灾措施。分公司应对暴雨灾害的快速反应和服务措施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和好评。
为节省调度时间,太平洋保险安排查勘员到广州市71家汽车修理厂驻点服务。为受灾车辆进行查勘定损服务,并派出7个督导组赴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大大提高了查勘效率。对于广州地区受灾严重,车险、财产险案件呈现数量多、案情复杂的特点,他们进行全司总动员,调集各机构、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和设备力量投入到施救和理赔工作中,并对新加入到理赔队伍中的人员进行分类专业培训。
2013年4月21日
车辆购买方对于车辆具有保险利益 购买方对于车辆具有保险利益
根据前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此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由购买方承担民事责任。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