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爱车,两种方案挽救盗抢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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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3 2: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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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损失险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无论是小刮小蹭,还是损坏严重,都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支付事故修理费用,对于维护车主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它是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投保车辆本身的损失。
单独爆胎损失
很多消费者会发现车险一般有好几种情况不赔,单独爆胎损失不赔就是其中一种最常发生的情况。在各家保险公司实行个性化新条款后,都将车辆未发生其他部位的损坏,只是车轮单独损坏的情况加入到免赔条款,且设立相应的附加险予以补充。如果由于轮胎爆裂而引起的碰撞、翻车等严重事故,造成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失,保险公司依然负责赔偿,但需扣除轮胎由于自然磨损客户自负的费用。这是因为轮胎是易损易耗配件。若仅仅是轮胎单独爆胎,未造成交通事故,该轮胎的损失,保险公司就属于免责项目了。
车内物品被盗非承保范围
小赵中午外出吃饭,等到酒足饭饱返回取车时,他惊恐地发现自己的车窗被砸,车里的电脑已不翼而飞。小赵想起自己投保了盗抢险,于是拨打了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但是,保险公司却告之:按照保险条款,保险公司无法理赔。小赵十分不解,保险公司的理赔工作人员说:“所谓盗抢险,即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这类保险保障被保险对象是机动车全车被盗、被抢的损失,单个的零件和车上物品丢失是除外责任的。”因此,即便小赵投保了盗抢险,但电脑丢失还是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零部件被盗损为免责范围
家住福州的王先生来电,说前天晚上他停在楼下的车被撬了,小偷把车门撬坏了,车子无法正常使用。案发后,王先生就拨打了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和110。但是,理赔人员到场勘查后告知:“车门和车锁的损失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需自行承担。”王先生不解,自己花大钱买了盗抢险,这次车子是被盗贼撬的,为何得不到理赔呢?
理赔员说:“因为盗抢险全称是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全车’是个很关键的概念,只有当全车发生盗抢和抢劫成立后,才能赔偿盗抢损失,如果车辆没有被盗走,只是车门等部件遭到了盗贼的破坏或者个别部件,比如轮胎等被盗走了,按盗抢险的条款,车辆零部件被盗抢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所以王先生即使投保了盗抢险,仍然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理赔。”
两种方案挽救盗抢损失
小赵和王先生遇到的情况较为普遍,平安车险向车主提供了两种解决参考方案。首先,车主应把爱车停在饭店或者物业指定的停车场或收费停车场,这样一旦损毁发生,车主可向饭店或物业提起民事赔偿;其次,车主可以向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咨询附加险条款,根据个人风险需求,增投附加险,升级现有保险,将上述风险纳入保障范围,以能合理索赔。另外,车主对停车场的各项制度要严格遵守,必须自觉履行相关谨慎义务,比如随身携带停车卡、锁好车门,停车卡和钥匙等不能随意借给别人。不要以为车辆停在停车场就百事无忧了,如果自己对车辆被盗存在过错,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2013年3月31日
交强险在私底下打折成为了行业内的“公开秘密” “交强险850元返300现金。”法定强制保险交强险的打折促销条幅突然在北京市场出现。据北京媒体报道,交强险在私底下打折成为了行业内的“公开秘密”。
近日,记者以投保者或保险公司熟人的身份,走访了长沙4家保险公司和1家保险代理公司,几家公司工作人员无一人表示“交强险的折扣能够突破9折”,而9折是在监管部门的许可范围之内。
人保财险工作人员易峥嵘告诉记者,各大公司对于家用小车交强险的定价一般是1050元,如果其车在上一年度没有报案记录或符合其他优惠条件,能够以9折的价格即945元购买交强...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21日
北京、上海等8个省市实现车险联网 为更好地落实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的执行,北京、上海等8个省市目前已建立了车险联合信息平台,各家保险公司交强险承保、理赔数据将在此平台上交换和共享。这是记者昨日从保监会获悉的。
截至7月1日,交强险实施已经整整两年了。这意味着,本月起续保交强险的车主,如果上两个年度都没有发生责任交通事故,最多可以享受到基础费率下浮20%的优惠。
针对人们关注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执行问题,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监管二处副处长张宗韬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第十...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19日
车险业始终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 车险业作为汽车产业链的重要环节,在提供保险保障的同时,还可延伸服务领域,发挥其外部性特征,有效衔接汽车生产与消费,协调汽车厂家与消费者的关系,促进技术创新,改善汽车安全性能,参与提供汽车金融服务,刺激汽车消费。因此,应当在产业层面建立战略视野,谋求产业主导地位,以便获得更广泛的资源和发展空间。 近几年,车险业始终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2007年行业车险保费收入是2000年的近4倍。同时,汽车业也呈现出同样的发展趋势,公安部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598亿辆;中国汽...
查看全文>> 2011年8月12日傍晚6时30分,赵某酒后开面包车在瓦房店市内行驶,喝了酒手脚不使唤,驾驶中面包车发生侧滑,一下越过双黄线驶入人行步道,先撞上一辆停放的农用三轮车,接着撞上在人行步道乘凉的人,这一撞就撞6人,结果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两人轻伤,其他两人也受了伤,只是不重。重伤者构成7级、8级伤残了。
交警赶来,赵某被拘捕。一查,这是辆私家车,检验合格日期是2009年10月,以后再没检过,也没有投保交强险。显然,车主想省点钱。司机赵某是车主雇用的,负责在狗场喂狗及打扫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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