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车主们应该如何面对道路交通事故呢?

 所属分类:  2013-8-4 18:10:43    加入收藏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私家车走进中国百姓生活,为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在无形中危及着人们的生命健康,道路交通事故成为威胁车主安全的一大因素,而一旦发生车险人伤事故,往往令车主手足无措。

  据统计, 2011 年全国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210812 起,全国政协委员陈建功表示,交通事故死伤人数连续十年高居世界第一,交通事故已成“中国第一害”。对此,广大车主们应该如何面对呢?相关专家认为,出险后莫慌乱,最好寻求专业人士的指导,比如电话车险的工作人员就会给出很好的处理帮助。

  上海某企业的销售经理张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他在去青浦区签约的路上,在交叉路口右转弯时不小心刮蹭了骑车的行人,行人跌倒后手臂和膝盖处有擦伤。张先生拨打了人保客服电话 95518 报案后,大概 15 分钟人保工作人员即到达现场,协助张先生迅速完成了相关协调工作,保障了他签约如期进行。

  专家指出,驾车过程万一发生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事先选择有实力的大型保险公司就显得十分重要,因为可以提供便捷、高效的快速理赔服务。例如,人保电话车险就针对人伤案件推出了“人伤无忧理赔”服务承诺,并包含“人伤案件处理全程电话咨询”服务、“小额人伤案件快速处理”服务和“人伤案件‘现场调解,当场通知赔付’”服务三项具体服务内容。

  据悉,人保电话车险客户(同时办理交强险)的保险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第三者人员受伤且责任明确,有条件在事故现场快速协商处理的人伤案件或责任明确,伤者经过一次性门诊治疗,申请或同意快速处理的人伤案件,人保电话车险理赔工作人员会在现场协助客户一次性快速处理。

  其中,有条件享受快速处理的小额人伤案件包括:保险事故经交警处理,责任明确(包含无责任,无责任案件医疗费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事故与伤情的因果关系成立的交通事故;事故当事人双方均在现场,当事双方同意快赔处理的事故;以及伤者自行判断伤情轻微,正常活动仅轻微或不受影响的事故。

  当然,再好的事后保障也不如预防, “预防为主 ” 就是要防患于未然,将一切不利于行车安全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人保电话车险特别提醒广大车主,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以及其他人的健康,一定要谨慎驾驶、安全第一,在任何情况下行驶,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对可能出现的影响行车安全的情况,都要认真分析,正确判断,随时采取相应措施,做到有备无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努力钻研,不断提高驾驶技术;经验检查维护车辆,共建和谐交通,努力减少人伤事故的发生。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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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索赔资料齐全、事故责任明确且无问题的案件,保险公司应在收到理赔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结案;对于索赔资料齐全但需要了解核实的案件,保险公司应在明确事故责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结案。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保险公司的原因导致在本办法规定处理期限内无法及时结案的,赔案处理时间可以相应顺延,但应在本办法规定的结案时限前通知客户,并说明原因。...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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