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互碰自赔”机制的介绍

 所属分类:  2013-8-6 18:43:21    加入收藏
案例:车主师某于2009年11月25日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010年11月20日,师某驾车在北京市朝阳区农光里小区附近与其他车辆发生了刮蹭。经过交警认定,属双方同等责任。经保险公司人员现场查勘后,判断属于保险条款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按互碰自赔处理。经保险公司确定维修金额为1250元,并在4S店中维修汽车

  “互碰自赔”机制是保险业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服务于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提高被保险人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所谓“互碰自赔”,即对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由各自保险公司直接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但须交警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快速处理的规定,当事人需同意“互碰自赔”处理办法。

  值得一提的是,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单方事故、任何一方损失金额超过2000元的事故,以及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范围的事故和涉及人员伤亡或车外财产损失的事故都不适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要按一般的理赔方式处理。

2013年6月21日

租车保险不便宜 市场缺乏专业租车保险
     周先生最近到上海旅游,由于习惯于开车出行,一到上海他就租了辆车,开始了为期两天的自驾游。自驾游果然开心,两天里周先生带着全家玩了上海浦江两岸近十个景点。旅游结束了,周先生去还车,这时问题发生了。保险公司在验车时发现,车辆的后挡风玻璃有个裂痕,这个损失保险公司要求周先生赔。周先生很委屈,为什么租赁公司不购买足够的车险呢? 租车保险不便宜 近年来,汽车租赁在国内发展迅速,汽车租赁市场也竞争激烈。为了争夺市场,有些租车公司甚至打出了100元不到就可以租车一天的优惠广告,吸引了不少关注。但是与汽...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