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理赔的案例的介绍

 所属分类:  2013-8-7 14:43:01    加入收藏

有关车险理赔的案例五花八门,每位车主遇到的情况不一样,保险公司理赔的处理也不尽相同,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是不是对你将来可能遇到的汽车保险理赔有帮助:

  1. 某车主的车险今年3月到期,已经出过2次险,目前车上有5处磕碰伤,由于之前都没有报险,现在想报一次险把车上的磕碰伤都修补上,车主想通过报无无主肇事险把5处伤全部修复,是否可行?   2.由于车主的保险即将到期,到期后,换一家报险公司投保,然后再向这家保险公司索取车上5处磕伤理赔,是否可行?可能会有什么后果?对于以后车主报险有什么危害?   第一个问题,我们需要了解的是:2次出险的时候是否有报案?出险时间距现在的时间有多长?可以肯定的是,在实际操作中确实有这样报一次险,就把之前的旧伤都修复的先例,而且可以成功理赔。但如果理赔的金额比较大,或者之前报案据现在维修的时间比较长,保险公司通常会进行比较严格的核赔。   第二个问题,我们建议车主不要这么做,因为现在各家保险公司的车险是联网的,输入车辆信息可以查找到过往的保险、理赔记录,这点隐瞒不了,即使今年车主在报案理赔前拿到优惠汇率,但明年续保的时候还是会考量过往记录的。金额不大的一两次理赔,对续保费率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各家保险公司一般会有额度的控制,建议咨询车险业务员。业务员比较熟悉具体的产品,可以帮助各位车主进行合理的理赔安排。

2013年2月27日

车主购买车险是要注意附加险种
    客户给新车上了“全险”,随后爱车发生自燃事故。但保险公司认为,原告购买的“全险”当中,没有自燃保险范围,拒绝理赔。8月22日,郑州市中级法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按通常意义上理解,“全险”即保险公司承保的全部险种,遂维持一审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38564元的判决。 2007年6月27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新密营销服务部(以下简称保险公司)的业务员陆某为车主杜某办理了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等8个险种,收取保费3423.91元。2007年11月12日晚9时,杜某的车突然发生自燃...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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