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车船税法关于减免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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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7 21: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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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近日正式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下简称《条例》),规定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被盗车辆可以退税。《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乘用车按排量征税
《条例》规定,由于车船税的具体金额最后要地方自行确定,因此地方制定金额时要综合考虑本地区车辆保有量和税负状况,乘用车应当依排气量从小到大递增税额。客车按照核载人数20人以下和20人(含)以上两档划分递增税额。机动船舶净吨位超过1万吨的,每吨6元;游艇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每米2000元。
业内人士:希望简化退税手续
对于《条例》中规定的“车辆被盗及新能源汽车可减免税”等,有汽车专业人士认为,车辆被盗可退税是一种人性化的改变,但在执行过程中,退税的手续和时间一般都是相当复杂和漫长,如果这一手续能简化,那就更好了。因为私人车辆的退税金额一般都不高,如果退税手续复杂、退税成本高的话,大多数人可能会放弃选择退税。
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也有汽车业人士表示,目前免征和减征的范围都没有出来,暂时还不知道该条款如何执行。不过希望能尽量扩大“新能源汽车”的界定范围,以便使更多的新能源车可以享受到这个政策。
《条例》关于减免税的规定:
1.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
2.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3.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证明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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