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案例:刮擦后才投保,小细节露马脚

 所属分类:  2013-8-9 19:19:01    加入收藏

  骗保2.5万元惹官司

  事件回放

  去年9月24日23时许,平安财险新疆分公司接到陈某报案称,自己的黑色尼桑轿车和一辆奔驰车发生刮擦,要求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该公司理赔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通过网络为陈某办理好了理赔手续,半个月后,陈某顺利拿到了自己车辆和对方车辆车损理赔共计2.5万余元。

  事后,平安财险新疆分公司员工张震在审计时,发现照片上的出险车辆和投保车辆在外形上存在细微的不符现象。于是,首府首起违法套取保险标的案件浮出了水面……

  近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成功破获一起保险代理人与投保人合伙骗保的诈骗案件。投保人陈某的黑色尼桑轿车在未购买车损险的情况下发生事故,随即找到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做保险代理人的朋友李某,两人通过各种手段为事故车辆购买了车损险,从而骗得2.5万元的理赔金。

  骗保

  案发后在4S店找到同样车型进行投保

  去年12月,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风险监控岗员工张震在审计当年9月24日的一个保险理赔案件时发现,照片上的出险车辆和投保车辆在外形上存在细微的不符现象。

  随即,张震询问该车辆的车主陈某是否存在欺诈行为。但当时陈某拒不交代事实。于是,平安财险新疆分公司迅速将此案件移交给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事后,据陈某供述,去年9月23日凌晨,自己驾驶的一辆黑色尼桑轿车和一辆奔驰越野车发生刮擦。当时自己的车没有办理车损险,无法在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事故发生后,他马上托在平安财险新疆分公司做保险代理业务的朋友李某为他帮忙办理车损险。

  陈某交代,发生事故第二天,他到4S店找了一辆与自己的车型一致的轿车,把自己的车牌用双面胶粘在该车的车牌上,并拍下了照片。随后,他拿着照片找到该公司朋友李某,并在其协助之下,购买了该公司的车损险。几天后办理完车损险的陈某,编造事故发生时间,最后顺利得到了2.5万元的理赔金。

  警示

  他们或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日前,记者就该案件采访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周警官,周警官称,陈某和李某已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之规定,涉嫌保险诈骗罪。按照相关规定,将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他们将于近期把此案移交检察机关。

  据悉,目前李某已被平安财险新疆分公司撤销其在该公司的保险代理人资格。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周警官也提醒广大市民,车辆发生事故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依法寻求相关部门解决问题,千万不能抱侥幸心理,违反国家法律。

  平安财险新疆分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私家车主应及时根据车辆和自己情况购买车辆相关商业保险,这样就不会在发生事故后,给自己造成无法承担的经济损失。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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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阳光保险公司怎么样之新车车险:一般的新车车主们在购买了新车之后,就需要马上购买相应的车险,来保障自己以及其他驾驶人的生命安危。而对于一辆新车,不仅要缴纳车船税,而且在一些地区还要求新车主只能到所在地的地税部门规定的一些银行,并且需要带上身份证亲自进行缴纳,而一般的4S店或是保险公司并不能为新车代缴。这也就充分显示了相关机构对此的重视,这也是为了给车主打好基础,培养良好的习惯性意识。可是现在从第二年开始对于车船税就可在投保交强险时一起缴纳费用了,这就可以由保险公司代为缴纳,能够为车主提...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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