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全险”不是什么都赔

 所属分类:福州市车险   2013-8-13 17:03:57    加入收藏

目前,汽车加装服务在4S店并不少见,但如果车子出了事故,保险公司对加装部分有权拒绝理赔。福州林女士在福州华夏汽车城某4S店购买了一部加装的车,前两天车子出了事故,修车时,林女士被告知她的车子有5处被加装过,保险公司对此不予理赔。保险行业的有关人士表示,改装车或加装车在办理保险时是按照该款车未改装时的配置办理的,一旦车辆出险,保险公司对加装部分有权拒绝理赔。

  车主:出事故才知5处属加装

  “如果不是这次事故,根本不知道当时店里说的高配车,其实是4S店自行加装的。”近日,福州的林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11月25日买车,12月27日车子出事故,维修时,才知道车内有5个配件并非出厂配置。

  林女士介绍,被加装的五个配件分别是:汽车大灯、导航、一键启动、车标以及车后枕电视。“这次事故,车前杠以及右车灯都受损了。”林女士表示,车子出厂配置的车灯已被4S店改成氙气灯,保险对此不予理赔。

  “购车时销售员并没有将这些情况告知我。”林女士说,如果她知道车的一些配置是4S店自行加装的,保险对加装部分不予理赔,那么她就不会考虑买这部车了。 4S店:承认有疏忽

  昨日,记者来到林女士购车的这家4S店。一位姓陈的展厅经理告诉记者,当时林女士看中的是一部摆放在展厅内的车,就说要一台跟展示车一模一样的新车。陈经理承认,他们有疏忽,没有告知林女士她看中的这款车属加装车。

  陈经理说,4S店承诺此次维修的差价由其支付,并且对加装的这五个配件给予同样3年10万公里的保修。至于林女士担心的改装的氙气灯会影响到她将来的汽车年检,陈经理表示,按照国家规定远光灯是不允许改成氙气灯的,而林女士这部车是将近光灯改装成氙气灯,这是允许的。

  调查:加装很普遍只为提价抽利润

  昨日,记者走访了福州多家4S店,发现不少摆在展厅的车型都是经4S店加装的。

  记者发现,加装的车辆主要集中在50万元以下的中低端车辆,而加装的项目,多为导航、一键启动、真皮座套、方向盘套等。

  “新车就像是毛坯房,买回去后,很多人都会做一定的‘装修’,而加装车就像是‘精装房’。”业内人士表示,供不应求的车型,一般不会明目张胆地加价卖,而是以加装的方式增加价格,一来可以避免法律风险,二来还可以赚认理的利润。同时,对于部分市场上并不好卖的车型,在厂家没有优惠政策的情况下,经销商是不能随便降价促销的,因此,用加装不加价或者少加价的方式避免被厂家抓装把柄”。

  对此,福建望重律师事务所的吴涌盛律师表示,对于改装车辆,消费者享有知情权,4S店负有告知义务。

  保险公司:“全险”不是什么都赔

  “对于非原厂的配件,我们是不会做理赔的。”昨日,一位保险公司相关人士表示,不少车主以为上了所谓的“全险”,往后无论发生什么问题,都可以获赔,这是一种错误的观念。“严格来说,并没有‘全险’的概念,在四大主险外,还存在有很多附加险。”

  对方解释,虽然林女士上了车损险,但该险种不包含4S店加装的氙气大灯在内。这些加装的配件属于新增加的设备,要上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这个险种负责赔偿车辆由于发生碰撞等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车上新增设备的直接损失。

  不过,车的价格不一样,搭上的配件也不一样。因此并不是说,只要增加了新的配件,买了这个险种,都可以获赔。新增加设备的界定,必须经过业务员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如果业务员自己没法核定,会在该险种的特别约定内予以明确。

  对方建议,如果车辆本身加装的配件比较多、比较贵,也容易损坏,还是要买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同时,不管是原厂车还是加装车,只要有对车辆进行变更,都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以免到时候难以获赔

2013年7月19日

交强险“互碰自赔”-——方便
      所谓“互碰自赔”,即对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由各自保险公司直接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但须交警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快速处理的规定自行协商确定双方均有责任,以及当事人需同意“互碰自赔”处理办法。“互碰自赔”机制是保险行业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服务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提高被保险人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下发的《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规定了可以进行“互碰自...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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