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案例:先救人遭遇“现场已破坏”

 所属分类:  2013-8-14 17:27:46    加入收藏
清明假期第一天,市民肖先生开车出门,一不小心碰到一位行人。看着对方疼痛的表情,肖先生赶紧带着伤者到附近医院救治。可当他回头想起来打电话报交警、保险公司时,却被告知“现场被破坏”,眼看理赔的事情就要泡汤,肖先生觉得“有些冤”,难道要当个冷漠司机,先问车辆保险不救人?

  先救人遭遇“现场已破坏”

  4月2日下午,肖先生开车出门,可车速并不太快的情况下,竟然撞到一名男子。“当时我急忙下车一看,伤者的表情极为痛苦。”肖先生说,他第一个想法就是先救人,所以把报交警和保险的事情暂且放在一边。在送伤者去医院的路上才通知交警和保险公司。

  肖先生随后返回事发地,告诉赶来的交警当时情况,可交警认为现场已经被破坏,从他们的职权范围来看,他不能为肖先生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而肖先生在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时,得到的回复基本一样,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没有现场,他们难以理赔。

  昨天,肖先生接到警方的告知称,经过调查后发现这位“伤者”是专门“碰瓷”的,骨折也不是新伤。肖先生大大舒了一口气,但这个结果却是他没想到的。

  律师建议诉讼解决

  “我当时看到人家痛成那样,先对着他拍照也不合适啊!”肖先生感到很疑惑,他说:“遇到这种情况,只要有点良知的人肯定先想到要救人,而不是想着怎么样保护现场拍照取证,交警、保险公司到来都需要一定的时间,难道遇到这种情况就得让伤者在痛苦里等着?”

  针对此问题,记者咨询了平安车险的一位业务员。他说,如果按照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有人伤的交通事故需要经交警,未经交警现场认定的,保险公司可不予赔偿人伤损失。司机即使遇到这种情况,也要向交警部门补报案,同时也向保险公司补报案,交警部门对于补报案的交通事故,如果有其他证据也不是完全没可能出具事故认定书。

  律师的建议则是,对于伤者的损失最好不要协商解决,而是通过诉讼解决,保险公司依法会一起参加诉讼,对伤者合理合法的损失保险公司也会帮忙把关,这样才能较好地解决问题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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