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通雷克萨斯4s店和保险公司串通诈骗

 所属分类:北京市车险   2013-8-14 17:28:30    加入收藏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开车上路,难免会有剐蹭甚至出事故的时候,出了事,自然就需要保险公司来理赔。这时候,很多人就会选择让4s店的保险部代为报险理赔,因为这样方便又省事。但是,您可能不知道,看似方便省事的背后可能隐藏着不小的风险。

  最近,就有听众向中国之声反映,她怀疑北京广通雷克萨斯4s店和保险公司串通诈骗了本该属于她的车辆保险赔偿金三千元,并且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事情到底是怎样发生的?这到底是一起个案,还是具有普遍性?

  车主崔家楠介绍,2009年,她在北京广通雷克萨斯4s店购买了一辆雷克萨斯轿车,并在该店购买了太平洋保险北京分公司的车辆保险。2010年6月22日,她的车发生了剐蹭事故,自己负全责。车在广通4S店定损后,没有立即修车,但当她几个月后再次来到4S店索取定损单并要求到其他4S店维修时,客服经理却拿出了多张单据要求崔家楠签字,并要求崔家楠必须在本店维修。正是这些单据引起了身为律师的崔家楠的警惕。

  崔家楠:他就拿过一堆单子,有维修结算单(已过帐),归档服务委托书,还有委托服务书等,送修人的签字那块全是空白。在这里我就发现,出险时间是2010年6月22号,这个没问题,但结案时间却在7月7号9点41份,这个案子就已经被结案了,显示的赔款金额是3300元。我到现在,现在是2012年3月29号,我的车都没有修。毫无疑问,是广通4s店假冒我的名义向太平洋保险公司把这笔钱诈骗走的。

  2012年3月保险公司从4s店追回赔偿款后与崔家楠签订的保险赔付协议书(中广网记者白宇摄)

  为了解事实真相,记者又致电4s店现任总经理王文,希望了解有关情况。

  王文:行,可以,等我回来吧,电话里咱们不方便说。

  4s店暂时没能给出明确说明,那么,保险公司是否已经调查清楚了呢?太平洋保险北京分公司客服部投诉管理科科长刘新桃。

  刘新桃:我们判断的主要依据就是授权委托书,但后来发现,这个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名确实不是崔女士的签名。从我们的角度来说,就是在崔女士没有修车、没有认可的情况下,4s店把钱就领走了。

  今年3月13号,太平洋保险北京分公司就此事向崔家楠登门道歉,并决定把从4s店追回的保险理赔金打入车主崔家楠的账户。

2013年4月14日

哪些情况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特别提示: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向您提供的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对受害人损害赔偿责任风险的基本保障。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请不要重复投保。在投保本保险后,您可以投保其他机动车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