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车险的违规屡禁不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从保监会获悉,人保财险的车险业务近日因违规屡遭处罚,违规内容涉及切单、系统外出具保单 (假保单)、违规批单退费等。其中7月份,吉林保监局和山东保监局就对人保财险作出了6次警告和总额近20万元的罚款。
人保财险车险违规屡禁不止
山东保监局的处罚决定显示,人保财险淄博市周村支公司王村营业部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且系统外出具机动车商业险保单。山东保监局查出,系统外出具的假保单还引起了人保淄博市分公司作假行为,两名内勤人员在《单证回收统计表》中将假保单作为空白单证回收。
2009年7月底,山东保监局对该营业部开出4张罚单,共计罚款10万元,总经理王宾被警告,淄博分公司的两位内勤人员被警告处分。
记者从各地保监局了解到,人保财险的车险违规屡禁不止,且违规手法五花八门。记者从吉林保监局了解到,人保财险吉林分公司下属的两家支公司接连违规,分别是长春市驻一汽集团支公司和九台支公司。
这两家公司分别涉及以“切单”的方式未将保单信息如实录入公司系统、违规批单退费、系统外出单导致业务及财务数据失真。其中单是两家支公司当月被查出的违规批单退费和系统外出单,就涉及资金近6万元。
车险打折销售并不赔本
南开大学保险法教授朱铭来表示,车险本身就是高赔付的险种,很多公司的车险业务都处于亏损状态,如果用违规批单退费等方式打折销售只会更亏,再加上监管部门的处罚,保险公司其实得不偿失。
但是保险公司显然不会做赔本的买卖。一位多年从事保险公司事务的黄先生表示,“车险和寿险不同,寿险买了要过三五年再买,但是车险每年都要买,保险公司今年虽然亏一点钱,但只要拉住了客户,确保了市场份额,以后才会盈利。”
业内分析人士提醒消费者购买车险时,如果买到的是系统外出具的保单,即俗称的假保单,日后能否赔付还要看保险公司的脸色。车险保单不像寿险一样有总公司回访,这也是车险违规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据悉,车险违规销售是由业务员和公司内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前期的违规批单退费、系统外出具保单,会直接造成日后公司埋单、切单、做假账等一系列违规行为。
黄先生表示,车险业务员收入由固定收入和提成组成,提成决定于销售数量,完不成基本指标就拿不到固定工资,且有可能被清退。“为了完成业绩,业务员被迫给投保人多退保费,受损失的是公司也不是业务员个人。”
对保险公司内部员工来讲,因为车险是小概率事件,如果参与系统外出单、截留保费,日后如果不出险,那么这部分钱就可以纳入“小金库”进行挥霍,出了险则临时纳入系统进行赔付甚至索性不赔付。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董正伟律师表示,车险打折销售原则上是不允许的,但是险企迫于市场竞争和保费增长压力,车险违规打折销售现象十分猖獗。有的甚至打出“买车险打折送……”的广告牌,各家公司的折扣率在40%至60%不等。这种现象应该得到监管部门的重视。
延伸阅读
人保财险车险业务近来受罚情况
●2008年4月至5月 人保财险吉林九台支公司对承保的3笔机动车商业险,采取切单的方式未将保单信息如实录入业务和财务系统,被保险人为吉林省华辰重型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10月至11月 人保财险长春市驻一汽集团支公司对4辆机动车的商业车险签单保费合计47104.06元,但实际向被保险人收取保费合计30385.47元,违规减收保费合计16718.59元。吉林保监局对该支公司及其总经理朱向明处以警告和罚款5万元、2万元。
●2008年10月28日 人保财险吉林九台支公司在承保华辰物流公司的一辆机动车商业车险过程中,采取系统外出单的方式,导致业务及财务数据失真,涉及保费22583.05元。该公司被处以警告和2万元罚款。
●2008年10月29日 人保财险吉林九台支公司对一例机动车商业险保单进行了违规批单退费,多退保费18391.20元。
●2009年7月 山东保监局查出人保财险淄博市周村支公司王村营业部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且系统外出具机动车商业险保单。该营业部被山东保监局处以了10万元罚款,对总经理王宾进行了警告。
●2009年7月 山东保监局查出,人保财险淄博市分公司两位单证管理员在 《单证回收统计表》中作假,确认王村营业部系统外打印保单已作为空白单证回收,这两人被警告处罚。
人保财险车险违规屡禁不止
山东保监局的处罚决定显示,人保财险淄博市周村支公司王村营业部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且系统外出具机动车商业险保单。山东保监局查出,系统外出具的假保单还引起了人保淄博市分公司作假行为,两名内勤人员在《单证回收统计表》中将假保单作为空白单证回收。
2009年7月底,山东保监局对该营业部开出4张罚单,共计罚款10万元,总经理王宾被警告,淄博分公司的两位内勤人员被警告处分。
记者从各地保监局了解到,人保财险的车险违规屡禁不止,且违规手法五花八门。记者从吉林保监局了解到,人保财险吉林分公司下属的两家支公司接连违规,分别是长春市驻一汽集团支公司和九台支公司。
这两家公司分别涉及以“切单”的方式未将保单信息如实录入公司系统、违规批单退费、系统外出单导致业务及财务数据失真。其中单是两家支公司当月被查出的违规批单退费和系统外出单,就涉及资金近6万元。
车险打折销售并不赔本
南开大学保险法教授朱铭来表示,车险本身就是高赔付的险种,很多公司的车险业务都处于亏损状态,如果用违规批单退费等方式打折销售只会更亏,再加上监管部门的处罚,保险公司其实得不偿失。
但是保险公司显然不会做赔本的买卖。一位多年从事保险公司事务的黄先生表示,“车险和寿险不同,寿险买了要过三五年再买,但是车险每年都要买,保险公司今年虽然亏一点钱,但只要拉住了客户,确保了市场份额,以后才会盈利。”
业内分析人士提醒消费者购买车险时,如果买到的是系统外出具的保单,即俗称的假保单,日后能否赔付还要看保险公司的脸色。车险保单不像寿险一样有总公司回访,这也是车险违规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据悉,车险违规销售是由业务员和公司内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前期的违规批单退费、系统外出具保单,会直接造成日后公司埋单、切单、做假账等一系列违规行为。
黄先生表示,车险业务员收入由固定收入和提成组成,提成决定于销售数量,完不成基本指标就拿不到固定工资,且有可能被清退。“为了完成业绩,业务员被迫给投保人多退保费,受损失的是公司也不是业务员个人。”
对保险公司内部员工来讲,因为车险是小概率事件,如果参与系统外出单、截留保费,日后如果不出险,那么这部分钱就可以纳入“小金库”进行挥霍,出了险则临时纳入系统进行赔付甚至索性不赔付。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董正伟律师表示,车险打折销售原则上是不允许的,但是险企迫于市场竞争和保费增长压力,车险违规打折销售现象十分猖獗。有的甚至打出“买车险打折送……”的广告牌,各家公司的折扣率在40%至60%不等。这种现象应该得到监管部门的重视。
延伸阅读
人保财险车险业务近来受罚情况
●2008年4月至5月 人保财险吉林九台支公司对承保的3笔机动车商业险,采取切单的方式未将保单信息如实录入业务和财务系统,被保险人为吉林省华辰重型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10月至11月 人保财险长春市驻一汽集团支公司对4辆机动车的商业车险签单保费合计47104.06元,但实际向被保险人收取保费合计30385.47元,违规减收保费合计16718.59元。吉林保监局对该支公司及其总经理朱向明处以警告和罚款5万元、2万元。
●2008年10月28日 人保财险吉林九台支公司在承保华辰物流公司的一辆机动车商业车险过程中,采取系统外出单的方式,导致业务及财务数据失真,涉及保费22583.05元。该公司被处以警告和2万元罚款。
●2008年10月29日 人保财险吉林九台支公司对一例机动车商业险保单进行了违规批单退费,多退保费18391.20元。
●2009年7月 山东保监局查出人保财险淄博市周村支公司王村营业部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且系统外出具机动车商业险保单。该营业部被山东保监局处以了10万元罚款,对总经理王宾进行了警告。
●2009年7月 山东保监局查出,人保财险淄博市分公司两位单证管理员在 《单证回收统计表》中作假,确认王村营业部系统外打印保单已作为空白单证回收,这两人被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