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激烈的车险市场有望走向有序化

 所属分类:  2013-8-18 18:29:42    加入收藏
昨日,记者从阳光财险确认,中国保监会已明确将从今年4月1日起将6款车险附加险实行统一的条款和费率,并与商业车险相配套统一为A、B、C三款。业内人士表示,此举有望使得竞争激烈的车险市场有望走向有序化。     据悉,这项工作是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牵头下,由中国人保、中国平安、太平洋财险三家保险公司成立的专门工作小组进行附加险统一。将于4月上岗的统一附加险主要包括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率特约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和可选免赔额特约险等6个附加险种。     记者致电沪上多家财险公司,虽然大多数公司并未对6款附加险统一作表态,但有信息表明,这些公司都在为附加险条款统一后的车险市场竞争作准备。据了解,现在的商业车险主险主要有中国人保、平安保险、太平洋财险公司的A、B、C三款,以及专业汽车险公司天平汽车保险的一款商业车险,而附加险仍然是由各家保险公司自行制定条款和费率,不仅名称各有不同,且各家公司的费率也有所差别。    阳光财险车险部陆鹏表示,车险附加险统一费率和条款后,对保险公司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原来各家公司附加险费率不一致的情况将有所改变,一些公司为了冲业务而任意对附加险大打折扣的情况将减少,也可以减少一些价格战的出现。对消费者来讲,更没有必要为了享受一些公司的附加险折扣,而对所有公司的条款一一作比。

2013年8月16日

车险超“48小时报案”理赔遭拒?
     “我投保的车辆出事了,当时也报警了,可保险公司却以‘未在48小时内报案(指未通知保险公司,以下同)’为由拒赔。你说这合理吗?”这是山东捷达车主宋先生近日向本报的反映。宋先生认为,车出险后,保险公司完全不作调查,就以超“48小时”为由推卸责任,这不公平。   其实,宋先生遇到的这类情况,其他车主也曾反映过。因为按照保险公司的惯例,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必须向保险公司报案,否则就按被保险人自愿放弃索赔权而拒绝受理。这一拒赔理由是否合理,有法律依据吗?   法院判例——合同字面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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