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最基本的保险原则在车险实务中的应用

 所属分类:  2013-8-20 19:41:20    加入收藏
 汽车保险包括交强险和一般商业险,交强险为强制保险,而一般商业险则为自愿保险。下面是3个最基本的保险原则在车险实务中的应用:

  (一)可保利益原则

  车辆过户后,原车主对该车辆就不现具备可保利益(即:该车已不是原车主的财产,与原车主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因此,如果不对保单进行批改,则原保单将失效。

  (二)损失补偿原则

  车主以10万购一辆二手车,投保车损险时应按此款车新车购置价(18万)投保;但如果保险事故车辆全损,保险公司只能赔付10万,而非18万。

  (三)最大诚信原则

  车辆如果被车主私自改装,在投保时却没有告诉保险公司,发生相关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将有权拒赔。

2013年4月23日

客户应该及时协助保险公司确认事故情况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客户应该及时协助保险公司确认事故情况,一般保险公司会在保险合同中约定客户出险后48小时内报案。如果超时报案,使事故现场毁灭而影响保险公司对事故情况核实,有可能会产生拒赔。...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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