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车险几种情况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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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20 23: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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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万元的“天价之吻”到最新35万元的车损估算,事发温州的这场雅阁刮擦1200万元劳斯莱斯,着实向许多人展示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尴尬剧:豪华车真的碰不得,搭上了倾家荡产都不够赔。
不过,即便是这初步估价的35万元,肇事的雅阁车主心底一定也暗暗叫苦,虽然不用砸锅卖铁来修车,但自己这辆雅阁还是得赔掉了。 即便是肇事者,雅阁车主朱小姐的遭遇却让大家同情——幸好劳斯莱斯4S店给出了35万元的“友情价”,若修理费真的高达几百万元,朱小姐或许只能砸锅卖铁、倾家荡产了。
全省顶级车超2000辆
如何投保是块烫手山芋
其实朱小姐的案例并非偶然,随着越来越多的豪华车上路,普通私家车撞上豪华车且负全责的概率也越来越大。据权威数字统计,截至今年1月底,杭州浙A牌照的超豪华车包括:58辆劳斯莱斯、7辆迈巴赫、162辆宾利、95辆法拉利、118辆玛莎拉蒂、43辆奥迪A8、26辆兰博基尼、22辆阿斯顿马丁;而全省各类超豪华车的数量超过2000辆,就连身价几千万元的布加迪威龙,据说在金华地区也有了浙江省内的第一辆。
虽然这些超豪华车大多在企业接待重要嘉宾时使用,平时亮相机会不多;但一旦碰上,估计许多看到豪车就傻眼的司机,会紧张得不知道是踩油门还是踩刹车了。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也因为豪车维修成本极高,所以这些价格昂贵的顶级车被许多保险公司视为“烫手山芋”。浙商保险资深业务员于师傅告诉记者,这几年随着奥迪、宝马、奔驰等豪华车的普及,保险公司对这类车险需求已处变不惊。“这些车在全国的保有量已达到了一定规模,一般不会发生被拒保的情况;但类似宝马5系以上的车型,若选择电话投保,可能保费就要上浮至少10%。”
对一些超豪华车,保险公司显然HOLD不住。豪华车一旦出险,配件和维修的费用很高,因此保险公司对价格过高的豪华车投保都非常慎重。“另外,因高端车相对较少,缺乏该车型的出险记录,很难精算风险,保险公司不得已只能对这类车敬而远之。”
据了解,目前的保险市场上,对一些专业性跑车和越野车,如法拉利跑车、兰博基尼、阿斯顿·马丁、保时捷911、玛莎拉蒂跑车以及经改装用于比赛用的越野车等,风险太高,即便车主愿出高额保费,保险公司大都不敢接单。
这些豪华车如果找到愿意接单的保险公司,保险费同样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抛开布加迪这类神仙级不说,就拿相对亲民的保时捷为例,一辆保时捷911 GT2跑车,如果购买车损(330万元)、三责(50万元)、座位(5万元)、玻璃险及不计免赔险,基本保费近7万元。而一辆最普通的迈巴赫轿车,若购买车损(536万元)、三责(50万元)、座位(5万元)、玻璃险及不计免赔险,保费在12-18万元,足够一般家庭买辆体面的家轿了。
父亲撞死亲生女儿
保险公司一样不赔
撞上豪华车,光是赔钱也许还算幸运。对于杭州景芳小区的一户人家来说,去年9月的那场车祸,才是真正的悲剧。那天一大早,年轻的父亲驾驶自己的suv准备出门时,在倒车过程中不幸撞死了自己年仅3岁的女儿,并撞伤了自己的母亲。但正是因为事故的双方是直系亲属,保险公司按规定是不予赔偿的。这一冷冰冰的行规,在这场人间悲剧面前,显得是那么的冷血和不合情理。
事实上,在我们日常投保过程中,许多车主甚至从来没有仔细研究过那些隐藏在车险合约中、将来一旦出事可能让你大吃一惊的那些免赔条款。今天,我们再次把它们揪出来,希望引起你的注意。
首先就是被央视质疑过的“无责免赔”。在现行保险条款中,如果车主在交通事故中被认定为无责任一方,那么保险公司将不对其损失进行赔偿,这种“无责不赔”的规定让很多车主难以理解。举个例子,即A车和B车相撞,交警认定B车全责、A车无责,结果B车只上了交强险,无力赔偿A车全部损失,尽管A车起诉至法院并胜诉,但B车确实无力偿还。最终,A车只好找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却被告知因在事故中A车无责,保险公司无法对其损失进行赔偿。“无责免赔”,这条对消费者来说挺重要的条款,在保险合同中却总是以“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形式存在。
其次是“高保低陪”。在日常投保时,保险公司往往要求车主对旧车以新车购置价作为保险金额投保,而在发生全损时,却往往按新车购置价扣除折旧来进行理赔,这就是一直饱受质疑的“高保低赔”。以一辆价值20万元的汽车为例,即便每年交保费时是按照20万元购车价来计算,根据保险公司0.9%的月折旧率,5年下来即便车辆全损,车主获赔的金额也只有9万元左右。
早报去年夏天还曾经做过一个“涉水游戏,你能过第几关”的报道,不过许多人或许不知道有涉水险一项;即使知道,对涉水险的理赔条款知道的也不多。记者身边一位朋友驾驶的轿车在涉水时熄火,慌乱下再次点火导致发动机当场罢工,后经4S店检查为发动机进水,维修费用高得离谱。此时他还庆幸自己买了涉水险,但保险公司却拒绝赔付,理由是合同中竟然写着:“在车被水浸时,熄火后千万不要打火,否则发动机坏了,车损险无法赔付。” 据悉,涉水险是车损险的一种附加险,以发动机的修复赔付为主,赔付金额以被保车辆最高保险金为限。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即便车辆投了涉水险,也不意味车辆进水就能获赔。据调查,尽管投保费用只有几百元,但车主给车辆投涉水险的并不多,有一些车主还以为车损险已经包含了涉水险,当然还有很多车主压根不知道车损险条款有这条附加险。
■重要提醒
这些也在“免赔”范围内
浙商保险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因为大多数人不会仔细看保险合同,所有许多不能理赔的条款我们并不清楚。
对于这些保险公司可以免责的条款,在购买保险时,保险销售人员往往都不会向消费者一一讲解。就比如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除此之外,主要还有以下几种情况值得注意:
1. 未年审免赔
在保险合同中有规定,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而不合格车辆出险也是免赔的。驾驶员没有年审,所开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合同拒绝任何理赔。
2. 未及时报案免赔
被保险人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向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报案,同时一定要在48小时内报案,否则有可能直接被拒赔。在不幸出险后,被保险人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如果被保险人放弃了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而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将拒绝赔偿。因为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3. 精神损失费不赔
保险公司并非无条件完全承担“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而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保险条款明确规定了,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为责任免除。
4. 自家车撞了自家人不赔
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通俗地讲,就是排除4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不仅在车险中,在其他责任险中也有相关规定。所以自家车撞了自家人,第三者责任险是不赔付的,这也是上文提到父亲撞死亲生女儿不予获赔的原始合同依据。
不过,即便是这初步估价的35万元,肇事的雅阁车主心底一定也暗暗叫苦,虽然不用砸锅卖铁来修车,但自己这辆雅阁还是得赔掉了。 即便是肇事者,雅阁车主朱小姐的遭遇却让大家同情——幸好劳斯莱斯4S店给出了35万元的“友情价”,若修理费真的高达几百万元,朱小姐或许只能砸锅卖铁、倾家荡产了。
全省顶级车超2000辆
如何投保是块烫手山芋
其实朱小姐的案例并非偶然,随着越来越多的豪华车上路,普通私家车撞上豪华车且负全责的概率也越来越大。据权威数字统计,截至今年1月底,杭州浙A牌照的超豪华车包括:58辆劳斯莱斯、7辆迈巴赫、162辆宾利、95辆法拉利、118辆玛莎拉蒂、43辆奥迪A8、26辆兰博基尼、22辆阿斯顿马丁;而全省各类超豪华车的数量超过2000辆,就连身价几千万元的布加迪威龙,据说在金华地区也有了浙江省内的第一辆。
虽然这些超豪华车大多在企业接待重要嘉宾时使用,平时亮相机会不多;但一旦碰上,估计许多看到豪车就傻眼的司机,会紧张得不知道是踩油门还是踩刹车了。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也因为豪车维修成本极高,所以这些价格昂贵的顶级车被许多保险公司视为“烫手山芋”。浙商保险资深业务员于师傅告诉记者,这几年随着奥迪、宝马、奔驰等豪华车的普及,保险公司对这类车险需求已处变不惊。“这些车在全国的保有量已达到了一定规模,一般不会发生被拒保的情况;但类似宝马5系以上的车型,若选择电话投保,可能保费就要上浮至少10%。”
对一些超豪华车,保险公司显然HOLD不住。豪华车一旦出险,配件和维修的费用很高,因此保险公司对价格过高的豪华车投保都非常慎重。“另外,因高端车相对较少,缺乏该车型的出险记录,很难精算风险,保险公司不得已只能对这类车敬而远之。”
据了解,目前的保险市场上,对一些专业性跑车和越野车,如法拉利跑车、兰博基尼、阿斯顿·马丁、保时捷911、玛莎拉蒂跑车以及经改装用于比赛用的越野车等,风险太高,即便车主愿出高额保费,保险公司大都不敢接单。
这些豪华车如果找到愿意接单的保险公司,保险费同样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抛开布加迪这类神仙级不说,就拿相对亲民的保时捷为例,一辆保时捷911 GT2跑车,如果购买车损(330万元)、三责(50万元)、座位(5万元)、玻璃险及不计免赔险,基本保费近7万元。而一辆最普通的迈巴赫轿车,若购买车损(536万元)、三责(50万元)、座位(5万元)、玻璃险及不计免赔险,保费在12-18万元,足够一般家庭买辆体面的家轿了。
父亲撞死亲生女儿
保险公司一样不赔
撞上豪华车,光是赔钱也许还算幸运。对于杭州景芳小区的一户人家来说,去年9月的那场车祸,才是真正的悲剧。那天一大早,年轻的父亲驾驶自己的suv准备出门时,在倒车过程中不幸撞死了自己年仅3岁的女儿,并撞伤了自己的母亲。但正是因为事故的双方是直系亲属,保险公司按规定是不予赔偿的。这一冷冰冰的行规,在这场人间悲剧面前,显得是那么的冷血和不合情理。
事实上,在我们日常投保过程中,许多车主甚至从来没有仔细研究过那些隐藏在车险合约中、将来一旦出事可能让你大吃一惊的那些免赔条款。今天,我们再次把它们揪出来,希望引起你的注意。
首先就是被央视质疑过的“无责免赔”。在现行保险条款中,如果车主在交通事故中被认定为无责任一方,那么保险公司将不对其损失进行赔偿,这种“无责不赔”的规定让很多车主难以理解。举个例子,即A车和B车相撞,交警认定B车全责、A车无责,结果B车只上了交强险,无力赔偿A车全部损失,尽管A车起诉至法院并胜诉,但B车确实无力偿还。最终,A车只好找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却被告知因在事故中A车无责,保险公司无法对其损失进行赔偿。“无责免赔”,这条对消费者来说挺重要的条款,在保险合同中却总是以“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形式存在。
其次是“高保低陪”。在日常投保时,保险公司往往要求车主对旧车以新车购置价作为保险金额投保,而在发生全损时,却往往按新车购置价扣除折旧来进行理赔,这就是一直饱受质疑的“高保低赔”。以一辆价值20万元的汽车为例,即便每年交保费时是按照20万元购车价来计算,根据保险公司0.9%的月折旧率,5年下来即便车辆全损,车主获赔的金额也只有9万元左右。
早报去年夏天还曾经做过一个“涉水游戏,你能过第几关”的报道,不过许多人或许不知道有涉水险一项;即使知道,对涉水险的理赔条款知道的也不多。记者身边一位朋友驾驶的轿车在涉水时熄火,慌乱下再次点火导致发动机当场罢工,后经4S店检查为发动机进水,维修费用高得离谱。此时他还庆幸自己买了涉水险,但保险公司却拒绝赔付,理由是合同中竟然写着:“在车被水浸时,熄火后千万不要打火,否则发动机坏了,车损险无法赔付。” 据悉,涉水险是车损险的一种附加险,以发动机的修复赔付为主,赔付金额以被保车辆最高保险金为限。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即便车辆投了涉水险,也不意味车辆进水就能获赔。据调查,尽管投保费用只有几百元,但车主给车辆投涉水险的并不多,有一些车主还以为车损险已经包含了涉水险,当然还有很多车主压根不知道车损险条款有这条附加险。
■重要提醒
这些也在“免赔”范围内
浙商保险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因为大多数人不会仔细看保险合同,所有许多不能理赔的条款我们并不清楚。
对于这些保险公司可以免责的条款,在购买保险时,保险销售人员往往都不会向消费者一一讲解。就比如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除此之外,主要还有以下几种情况值得注意:
1. 未年审免赔
在保险合同中有规定,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而不合格车辆出险也是免赔的。驾驶员没有年审,所开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合同拒绝任何理赔。
2. 未及时报案免赔
被保险人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向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报案,同时一定要在48小时内报案,否则有可能直接被拒赔。在不幸出险后,被保险人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如果被保险人放弃了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而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将拒绝赔偿。因为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3. 精神损失费不赔
保险公司并非无条件完全承担“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而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保险条款明确规定了,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为责任免除。
4. 自家车撞了自家人不赔
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通俗地讲,就是排除4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不仅在车险中,在其他责任险中也有相关规定。所以自家车撞了自家人,第三者责任险是不赔付的,这也是上文提到父亲撞死亲生女儿不予获赔的原始合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