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案例:按新车价格计算保费 按折旧后车价赔付
所属分类:
2013-8-24 14:32:00
加入收藏
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高达1.99亿辆,并保持了高速增长态势,私家车开支也成为了我们生活支出的重要内容。目前绝大多数保险公司执行的都是“高保低赔”条款,这也就意味着众多的车主,都被迫无奈接受这一“霸王条款”。
车主高先生2003年买了一辆轿车,随着使用年限的不断增长,高先生发现了一个“怪现象”——他的车险中的车损险和盗抢险保额差距越来越大。
原来,保险公司都是按照新车的价格收取相应的保费,而在车子出险理赔时,则是按照车辆折旧后的实际价格进行赔付。车险投保中的“高保低赔”霸王条款再次引发了大家对车险问题的关注。
A 案例回放
赔付金少了1.6万元
北京的车主高先生2003年买了一辆轿车。随着时间推移,高先生发现他的汽车的车损险和盗抢险保额差距越来越大。到了2010年,他的车损险保额被认定为19.1万元,而盗抢险保额仅为10万余元。
无独有偶,浙江宁波的周定海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2001年,周定海花14万元买了一辆新车,并连续9年在一家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从2001年开始直到2009年,8年时间,周定海的车每年的保险费都是按新车购置价14万元全额计价缴付,其中车头部分是以新车价88920元作为保险金额。
2009年,这辆车发生车损事故。宁波市价格认定中心对车辆损失作了评估,认定车头部分损失为36000多元。事故结案后,周定海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业务员却告知,车头部分要按折旧来计算赔款,只能赔20896.2元,这和实际修理费相差了近1.6万元。
2013年6月18日
购买交强险后 是否不用再购买商业三责险呢?
近日,部分读者打来电话询问已投保车险和商业三责险,是否仍须投保交强险?购买交强险后是否不用再购买商业三责险?等问题,就此,记者采访了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杨军.
杨军表示,据有关规定,在交强险制度实施前已购买商业三责险并且保单尚未到期的,原商业三责险保单继续有效,驾驶人应随车携带保单备查.原商业三责险期 满后,应及时投保交强险.此外,他解释,对于更多样,更高额,更广泛的保障需求,消费者可以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自愿购买商业三责险和车损险.在实行交强险 制度后,消费者在原保险合同到期后,首先必须购买...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