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初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了《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所属分类:  2013-8-24 21:03:52    加入收藏
从2011年开始征求意见,到2012年初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了《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以下简称新车险条款)。相比现行条款,新车险条款对于备受诟病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及部分免责条款进行了删改,更强调对车主利益的保障。正因如此,新车险条款何时能正式出台实施也一直受到广大车主的关注。

  近日,有消息称,新车险条款有望在今年7月1日实施,目前各公司正在为新条款的正式实施做最后准备。据了解,与现行的条款相比,新车险条款要求按照车辆实际价值投保,减少了11条责任免除,取消了关于依据事故责任进行赔偿的描述,调整了盗抢险等的免赔比例。另外,从这些条款修改来看都更强调了维护车主的权益。尤其是新条款中规定“车损险的保险金额按照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投保”,取代了现行条款中的按新车购置价来投保,也意味着一旦新车险条款开始实施,车险市场一直存在的“高保低赔”(按新车价格投保,但按出险时车辆实际价值来理赔)的问题将不复存在。

  此外,对于一直困扰车主的“无责免赔”问题,新条款中也提供了除现行理赔方式外的第二种方法,车主还可直接向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从而简化了和第三方之间的沟通索赔的程序。

2013年7月8日

无证驾驶出险 交强险赔偿吗
     2009年下半年的一天,崔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由三元区城关大桥往三明火车站方向行驶至大桥西侧路段时,未按规定在机动车道行驶,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与同向行走的俞某相撞,致使俞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元大队认定,崔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崔某为该二轮摩托车在平安财险三明支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事故发生时间,正好在有效保险期限内。由于崔某赔偿能力有限,被害人俞某...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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