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强险如何计算?

 所属分类:北京市车险   2013-8-25 18:27:15    加入收藏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直辖市和国家中心城市,中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中国经济、金融的决策和管理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在地,具有重要的国际影响力,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之一。

这样一座核心城市,交通自然是十分发达,汽车的数量也随之增多,几乎家家户户都购买了汽车,因此,了解北京交强险浮动计算对于每一位北京市民来说都是十分有必要的。

那么,北京交强险浮动与何有关?应该如何计算呢?其实,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酒驾。北京市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北京车辆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办法的具体标准为:每发生一次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15%;每发生一次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30%;累计费率上浮不超过60%。按规定,2010年3月1日前发生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不纳入交强险费率浮动。

北京车辆交强险费率与酒驾挂钩后,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是: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比率),其中,按酒后驾驶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的标准,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比率=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次数×15%+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次数×30%,累计费率上浮不超过60%。

以一辆五座的私家轿车作为例子,若何先生是车主,他投保交强险,标准保费为950元,如果他在上一保险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次,根据相关的标准,在何先生的交强保险费中的“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费率浮动比率”为0%(该费率浮动比率在上一保险年度未发生事故时会相应减少,反则增加);在2010年3月1日(实施酒后驾驶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后,何先生发生饮酒驾驶违法行为1次,醉酒驾驶违法行为1次,那么,在何先生的交强保险费中的“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费率浮动比率”为1×15%+1×30%=45%。则何先生在上一年度最终应交纳保费为950×(1+0%+45%=1377.5元。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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