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车辆交强险将正式实现“双挂钩”
2011年2月1日,重庆市车辆交强险将正式实现“双挂钩”——不仅与交通事故挂钩,还与酒后驾驶挂钩。今后,酒后开车除了要受到法律制裁,还将付出更多经济代价。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举例,以6座以下私家车为例,目前交强险标准费率为950元,如果一年内达最高累计标准60%,意味着车主来年将多掏570元保险费。
交强险费率与酒驾挂钩,源于公安部和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决定自3月1日起,在全国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目前,全国已有20个省市建立了该制度。2008年4月,上海在全国率先实施交强险费率与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行为“双挂钩”后成效显着,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30%,伤亡人数下降26%,直接财产损失下降24%。
重庆市保监局和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共同制定的相关制度,就费率浮动原则、标准、费率系数关系等进行了规范。按照规定,在重庆市,酒后驾驶导致的交强险费率上浮标准,依据《通知》的最高标准执行:即每发生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被驾驶机动车下一保险年度交强险费率15%;每发生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被驾驶机动车下一保险年度交强险费率30%,累计上浮不超过60%。
据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相关人士透露,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今后将陆续纳入挂钩项目,形成保险费率与交通安全记录完全挂钩的费率浮动制度。
为何要这样做呢?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便是为了打击酒驾,我们到知道,酒驾的危害是十分巨大的,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
交强险与酒驾挂钩的制度实施后,相信会有更多的车主重视酒驾的问题,相信对打击酒后驾驶会带来很大的帮助。
现在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买车容易,养车难”。车主想要驾驶着自己的爱车行驶在道路上,不单单只是将车辆买回来就可以的,车辆平时的养护暂且不提,车辆所需要购买的保险与所需缴纳的车船税都是车主必需要为车辆配备的。车船税作为国家对车船使用所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本身就是具有一定强制性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江苏地区大多数的车主将关注的重心放在了江苏车船税多少钱的问题上,车主想要了解自己的爱车需要缴纳一个什么数目的费用,甚至现在,还有的车主会根据需要缴纳费用的多少来选择购买什么样的车辆。
通过对最新车船税...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15日
投保车贷险 必须购买相应的车辆保险 必须购买相应的车辆保险,这是车贷险比较特殊的地方。在实际操作中,要求贷款人购买车辆时投保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自燃损失险、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其目的是防范车辆本身的风险,如被盗抢,保险公司可以赔付给车主相应的款项,用于偿还贷款。不同保险公司对于购买的车险险种有所不同,有的还要求增加不计免赔险等。对于这些保险,保险期间至少应与贷款期限相同,而且要一次性交费,比如王先生投保3年期的车贷险,需要一次性缴清3年期车贷险和3年车辆险的保险费。有的保险公司还要求车辆保险期比贷款期长6个月。这样算下来,...
查看全文>> “互碰自赔”,简单说就是当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
“互碰自赔”处理机制,是保险行业在今年2月推出“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和“重大人伤事故提前结案处理机制”等的基础上,为配合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更好地发挥交强险的功能和作用而联合推出的又一项全国性交强险快速理赔机制。 ...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13日
保险公司会对您说“不”的14种情况 1、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不赔:以上这些情形中,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交通法。此外,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
2、地震不赔:遵循了大部分财产保险都不保地震责任的惯例,由于缺少数据和经验,保险监管部门也不鼓励保险公司承保。
3、精神损失不赔:大部分保险条款会有类似的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
4、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维修车辆,因此,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任何碰撞、被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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