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过期 建议不要开车上路
交强险是通过国家法规强制车主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交强险具有一般责任保险所没有的强制性。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如果你的交强险过期,建议不要开车上路,尽快找保险公司续保,因为交强险过期处罚是很严重的。
开了几年车的李先生,最近因为生意特别繁忙,没有时间去关注交强险是否过期,刚好有一天在路上碰到交警盘查,李先生主动承认错误。最终,因其认错态度较好而被处以交强险2倍的罚款。
这个处罚还是很合理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
为了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筹集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资金,从2010年3月31日起在路面执勤、事故处理、车辆管理工作中加大查缉力度,对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违法车辆,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对于查扣的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违法车辆,一律扣留,并予以交强险过期处罚,待当事人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并接受处罚后方可放行车辆。并在录入交通违法管理系统时,将罚款额填写为最低责任限额保险费的二倍罚款,罚款将按照相关规定纳入专项管理基金。
除了罚款之外,一旦放生事故,交强险过期要承担全责。张大名是位握了30年方向盘的老驾驶员。由于爱车处在交强险到期还未续上的“空当期”,老张想着先去办个事再立马去续保。结果就在这个节点上,老张出了一起交通事故,并被伤者告上法庭。虽然交警认定他是次要责任,法院也承认交警的这个认定没问题,但在具体赔偿上,却要按照老韩全责来算。
听上去,张大名好像很亏很冤枉。但因为老张的车辆“在事故发生时已过期,没有及时续保”,保险公司不会为这起事故承担任何责任。而法官做出的判定由老张来赔偿,赔偿的具体额度则按交强险相应的限额范围来赔,这也是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
老韩在实际次要责任的情况下赔了个全责,对开车的人来说都是个教训。不但车险投保很关键,续保同样很关键。如果你的交强险过期,建议不要开车上路,尽快找保险公司续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