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过有效期 优惠变“浮云”
“去年我没有出过一次险,为什么到了续保的时候交强险不能享受打折?”近日,准备给爱车续保的陈女士发现,自己去年买的小车全年没有发生任何车险事故,完全可以享受交强险第二年打九折的优惠,但是在保险公司续保的时候发现,交强险的价格依然跟全年交强险价格一样,没有享受到任何优惠,陈女士愤愤地表示不解。
带着陈女士的疑问,记者采访了负责陈女士车辆续保的保险公司,在工作人员的提醒下,记者发现,原来陈女士的车辆早在今年的5月2日就已经过了第一年的保险合同有效期,即陈女士是在去年5月2日签订的车险合同,按照到8月份计算,陈女士的车险已经过期3个多月了。
人保财险广州市分公司车险专家提醒,机动车辆若上一期交强险保单满期后未及时续保的,超过出单日3个月后将不再享受上一年度的费率优惠。
过有效期优惠变“浮云”
“每年车险续保的时候都会遇到一些"大头虾"的车主。”车险专家小黄告诉记者,“车险到期忘记续保,车辆在路上行驶属于"裸奔"状态本身就是很危险的,若超过3个月,本来可以享受的一些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打折优惠也会"清零",到时候反而得不偿失。”
事实上,无论是交强险还是商业车险,在上一年签单日至本年的签单日之间,间隔不超过3个月,商业车险都可以享受正常的优惠。这也就意味着,若是保单合同到期后未及时续保,在3个月以内交强险和商业车险还能享受上一年度的优惠政策,但是一旦距离上一个年度的签单日超过3个月,交强险和商业车险在保险公司内续保都是按照新保客户来重新投保,“享受的优惠自然要比续保的客户少。”
车险专家表示,以上述陈女士的案例为例,其上年度保险签单日是5月2日,那么今年只要在8月2日之前及时续保,陈女士都还是可以享受应有的交强险打九折、商业车险打折的优惠。若是在过了签单日3个月,且上一年的保险有效期也到期的情况下,车险平台会自动关闭。
Tips 上年度没出险 交强险打九折
“因为上一年出了两次险,今年的交强险保费不得不上浮10%。”市民陆小姐无奈地告诉记者。
据介绍,车主第一年投保交强险,需要支付的费用是统一的,但是第二年及以后需要支付的交强险,支付的保费是和上一年度的交通是否违章以及是否发生有责任交通死亡事故相关。
事实上,第一年交纳的交强险费用,是依据国家颁布的交强险费率表来确定的,按照车辆运营目的以及车辆的座位数量的不同交强险费率也不同。
但是从第二年开始,交强险的费用就会发生变化,根据保监会下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的通知,如果车辆在上一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且没有违章,那么第二年的交强险价格就下浮10%;如果第二年还没有发生,那么第三年的交强险价格下浮20%,如果连续三年及以上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价格最多下浮30%。
若上一年度发生两次以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那么第二年的交强险上浮10%,如果上一年度发生有责任交通死亡事故,那么第二年的交强险上浮30%。专家再次提醒,“续保的日期很重要,交强险保单出单日距离保单起期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否则无法享受任何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