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有何能让双方相对满意的处理办法呢?

 所属分类:  2013-8-27 15:33:48    加入收藏
时间长、成本高、花费的精力大,还不一定能及时拿到理赔款。打过涉及保险合同纠纷官司的人或许都有这样的感觉。

  那有没有一种可以尽快解决纠纷,又能让双方相对满意的处理办法呢?

  昨天,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与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签署的一份诉调对接的合作协议或许能够解决这一问题。协议上说,今后诉讼到上城法院的保险案件,会先由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进行调解,委托调解的时间将不超过十个工作日,情况特殊的,最长也不会超过十五个工作日。

  前不久,杭州已有一家法院采取了这种新的调解纠纷办法。原告仅用了一周时间就拿到了理赔款。

  这位原告是一起5车事故中的受伤者,他所乘坐的车辆在事故中为全责。因此,原告向该驾驶员提出了数万元的赔偿。

  但没想到的是,该车的驾驶员因为有醉酒驾驶、无证驾驶、事故发生后逃逸等重大交通违法行为,保险公司认为属于免责不能赔付,而该驾驶员也因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拒绝了赔偿。

  原告眼看自己不能得到赔偿,一怒之下将事故中5辆车的所有人和5家车辆承保公司通通告上了法庭,向法院请求赔偿。

  法院受理此案后,发现由于案件涉及较多的保险方面的专业问题,便请来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介入,由行业协会的专业人员分析事故的案情,并向原告提出了专业的指导意见。

  行业协会的人员认为,如果要尽快得到赔偿,必须先对不能进行赔付的全责方当事人和全责方承保公司进行撤诉,然后再与事故中无责的另4家保险公司进行协调。

  最后,原告同意了保险协会提出的方案,另4家保险公司也同意在交强险无责限额中各赔付相应赔款1万元。一周后,原告顺利拿到了4万元赔偿。

 从2010年9月开始,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就与杭州的一些法院合作试点诉调对接。对接工作也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效果,在西湖区人民法院委托调解的40余起案件中,保险行业协会调解成功的案件就有30余起。

  那么,这样做的好处究竟在哪里呢?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财险处的洪涛说,这样做最大的好处就在于,通过协会调解基本没有什么费用。调解后,要求赔偿者可以很快拿到赔偿金。而如果像以往通过法院调解,被赔偿者可能几个月下来还拿不到赔偿金。

  杭州上城区人民法院的副院长黄小琴也说,如果走法律程序,上诉还有过程,尤其是人损,还有鉴定的过程,审理时间将会很长。移交给保险行业协会,通过他们的调解,能节约很多时间,也能使受害方及时得到理赔。

  不过,也有人担心,如果通过保险协会来调解这类纠纷,会不会对保险公司有所偏袒呢?针对这一问题洪涛说,通过协会调解首先必须得到双方同意,一旦调解成功双方达成协议后,如果被保险人仍觉得理赔不合理,可以重新向法院进行起诉。但是,保险公司不可以这么做,达成协议后,必须马上赔付。

  据悉,目前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已经与杭州的西湖、下城、上城三家法院签署了诉调对接合作协议,下一步将与其他区县市的法院签署此协议,并在全省推广。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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