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新法出台后理赔速度快多了
就保险业而言,2009年并不寻常,是监管年、业务调整年、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拓展年、新《保险法》实施首年。新法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成为保险业发展的新引擎,其最大的特点是更注重保护投保客户的权益。
在2009年里,关注保险的投资者能感受到,保险产品的销售流程越来越规范,保单在明显位置注明了免责提示,理财型保险有了风险测试的硬性指标,保险公司开始严控销售误导行为,业务增长不再以保费论英雄而是转向注重保单的内含价值……
2月2日 买理财险要过测试关
今年年初,李大妈想买一份理财型投连险时,发现多了很多投保流程,其中一项就是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试。
李大妈讲述,现在买保险与以前大不相同了,早在2007年5月,当她到银行办储蓄时,银行柜台前有一些人争着给她推荐保险,都说某类保险未来的收益如何如何高。不过当年在儿子的阻拦下李大妈并没有买。而今年,她听别人说保险未来的投资收益会明显高于存款,尤其在股市回暖、通胀到来时更值得购买,可是当她来到一家保险公司购买投连险时却被拒绝了。
为李大妈进行风险测试的人士告诉她,目前公司加大保障型保险产品销售,对于投资型产品销售会严格把控投保人的风险。据悉,2月2日,保监会下发加快业务结构调整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加大力度发展保障型人身保险产品。同时,相关规定也要求购买投资型保险增加必要的风险测试环节,保险公司有义务告知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
保险公司在李大妈购买投连险前为她进行了风险承受能力测试,发现目前她并没有基本的意外和健康保障,且这笔准备买投连险的钱是这两年为儿子置办婚礼用的。
李大妈被告知,投连险属于长期投资产品,她目前不适合购买。按照相关规定,如果李大妈一定要买投连险,在签保单时必须标明“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并了解投资连结保险的产品特点、费用扣除和投资回报的不确定性,自愿放弃风险承受能力调查,并愿意承担相关风险”。
4月7日 投资渠道扩张让客户得了大红包
刘先生近日收到了保险公司寄来的分红险红利账单。令他惊喜的是,今年的红利分配达到4.75%,快赶上2007年牛市的水平。
刘先生表示,完全出乎意料。去年,由于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好,他的分红险收益近于零,当时他都有了退保的念头。今年分红险在提供保障的同时,也分得了2900多元的红利。
在刘先生的账单中明确写道:由于公司的稳健经营,资本市场的逐渐回暖,保险资金投资收益明显增加。事实上,收益的增加与保险行业资金运用渠道再次拓宽也不无关系。
除了银行大额存款、有担保的债券、基金和股市外,4月7日,保监会发文显示,保险资金还可以投资基础设施债权,同时也增加了债券投资品种,如可以投资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等无担保公司债、香港发行的公司债。
保险公司理财顾问告诉刘先生,2008年受到金融危机影响,保险业投资全面收缩,导致2009年一季度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仅为1.4%,今年以来不断拓宽的投资渠道,还是为保险业增加了不少利润点,前11个月保险资金投资收益提升到5.9%。
与分红险相似,保险公司的投连险账户余额都比年初增加不少,其中投资股市的账户收益率已明显跑赢大盘,而其他账户也都实现正收益。鉴于此,今年又有多家保险公司增设投连险账户。
7月1日 交强险车主最高可享30%优惠
家住北京的赵女士已经有6年的私家车驾龄,近3年内没有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因此,在8月份续保交强险时,享受到7折优惠,按照基础费率950元的交强险计算,仅缴费665元。
据了解,早在3年前,就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的浮动机制。对于未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第一年下浮10%,连续3年未发生事故的可下浮30%。而对造成死亡和发生两次以上有责任事故的实行费率上浮。今年7月1日是交强险实行3周年的日子。从这一天起,车主享受的最高下浮比例将达到30%。
作为车主,赵女士非常关注车险制度的变化。她表示,交强险在鼓励车主安全驾车的同时,也通过互碰自赔方式(车辆双方都有责任,到自己所投保险公司办理赔)来提高理赔效率。
令赵女士高兴的是,她除了能享受交强险优惠外,明年还有望享受到商业车险的优惠。据悉,北京地区明年1月实施“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像赵女士这样3年内没有发生理赔的车主,最高将享受商业车险下浮40%的费率优惠。
7月26日 打假行动让假保单无处藏身
今年年初,准备出国旅游的私营企业主王总在一个旅行社购机票时,附带买了8份航意险。本来想全家高高兴兴出国旅行却摊上了与“假”相关的烦心事。
当社会上关于假保单的消息到处流传时,保监会也于3月17日对外宣布,恒亚迪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非法保险机构,其出售的“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为假保单,并紧急下发“查处令”。
王总也想验证一下自己的保单是真是假,到保险公司查证的结果正如自己所担心的,8份航意险保单根本没有进入公司的数据库,这将意味着自己乘飞机出险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知道自己受骗,王总马上向当地保监局投诉。
其实,全国购到假航意险的人并非个例,不少航空公司的机票代售点曾兜售假航意险。
王总知道自己被骗,非常郁闷,心想在假货横行的今天,假保单更是让常人防不胜防。不过,保险公司客服人员告诉王总,现在规范的保单都会标上保险公司网址、客服电话、保单号等,投保人在买入保险后,应该上相应保险公司网站或打电话进行核实,看自己的保单是否进入保险公司的有效保单数据库。如果保单没有进入保险公司数据库,很可能就是假保单。
7月26日,保险业开始部署打击“三假”(假保险机构、假保单和假赔案)行动,并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将具有犯罪线索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9月27日 卖保险不得再忽悠投资者
9月27日,保险业出台新规,要求规范理财性较强的投连险、万能险和分红险的信息披露,以减少销售过程中的误导行为。
听到这一消息后,公司白领王文博表示,自己购买了一份分红险,由于当初自己并不完全理解这一产品,只是看中销售人员演示的高额红利分配,一次就把3万元钱投进去了。这一分红险缴费期为5年,共需缴费15万元。
王文博说,“当初营销员只是一直以每年红利6%来演示,并说20年后每隔两年就可返还现金,一直返到80岁,总算下来返给我的钱达到100万元,相对我投的15万元,相当诱人。如果当初营销员能详细介绍一下,至少我能知道他演示的并不代表公司的实际分红”。
现在王文博后悔当初不该一次缴那么多钱。可是现在退保又会损失很大,只能勉强维持续保。
现在,新规要求保险公司必须进行风险提示,披露产品基本特征、红利分配、利益演示,而且要求对这一类产品进行100%电话回访。
王文博表示,“保险公司提高了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透明性,能让我们这些投保人加强对这一类产品的认识”。其实,对于王文博所购买的分红险,在保险公司经营收益不佳时,也有可能出现不分红的状况。
10月1日 新法出台后理赔速度快多了
“理赔难”一直是困扰投保人的一大难题。许多投保人在办理保险理赔时都曾遇到过“这个资料不行”、“那个资料不全”等诸多难堪场面。 对此,小张深有感触。他说,前年驾车与另一辆私家车发生碰撞后,办理理赔时遇到很多麻烦事,跑了四五趟才把资料交齐,办理完理赔都快过去半年了。
10月1日,新《保险法》正式实施,其最大的特色就是更注重保障投保客户的权益。新法规定,在理赔方面,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人等提供的有关索赔请求的证明和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书面”通知被保险人等补充提供,从而避免保险人以此为由拖延理赔。
当新法颁布后,多家保险公司开始承诺30日内办理完理赔,30日未结案给付超期利息。后来,小张才发现,原来新法在保险理赔上设置了一系列时限,要求保险公司提高理赔效率。例如,保险公司在收到客户的索赔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做出核定,并应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如果明确了属于理赔范围,保险公司要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日内支付赔款,不属于保险责任的,要在核定之日起3日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新法确实为投保人带来了实惠。”小张感叹道,他爱人曾在一家保险公司买过住院医疗险,不久前做了一个小手术,手术后将单据交给保险公司,不到10日就拿到了赔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