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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车 勿忘通知保险公司

 所属分类:桑塔纳车险   2013-9-1 20:49:08    加入收藏

案例:5月中旬,王小姐从同事张先生处购买了一辆桑塔纳轿车,款物两清。张先生在年初时为该车投保了机动车车辆保险,并且告诉王小姐保单还有半年才到期,王小姐也就没再与保险公司打过交道。2009年6月,王小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该桑塔纳轿车被撞坏了。因为该车尚在保险期内,王小姐便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却拒绝了王小姐的索赔请求。

  点评: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在本案中,虽然之前张先生已经为该车辆投保了车险,但当初张先生是以自己的名义为该车投保的保险,在车子转让给王小姐后,车辆的所有权发生了变化,由于保单上的投保人并非王小姐本人,即使该车出了险,王小姐依然无法得到相应赔偿。同时,由于这辆桑塔纳轿车经不属于张先生,此时张先生也失去了对保险公司的索赔权。

  同时,《保险法》还规定:如果被保险的车辆发生买卖,必须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同意后,还必须有书面形式的记载,比如在保单上注明或者另行签订协议。

  张先生将被保险车辆转让给王小姐时,王小姐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对保险合同进行变更,将保单转入自己名下。

2013年3月16日

从个人手里买保单电话查询只查保单号理赔时发现保单是假的
    很多车险理赔时遇到的问题其实是在投保时就注定要发生的。大多数情况下,由于投保人在投保时就没能仔细地加以比较和判别,埋下了诸多隐患,所以问题就集中在理赔时暴露出来。   案例一:从个人手里买保单电话查询只查保单号理赔时发现保单是假的   案例:李先生遭遇理赔难的情况非常特殊,其原因是他手里拿的本来就是一份假保单。李先生去年6月买了一辆二手桑塔纳轿车,不久后,这辆车的保险到期了。于是,他找到一位买车时遇到的“朋友”,因为这位朋友曾经向他提到过,如果要上车险可以找他,他可以以比较低的价格买到保险...查看全文>> 更多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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