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车辆惹祸后,保险公司拒赔

 所属分类:  2013-9-1 22:44:48    加入收藏

投保车辆惹祸后,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是“肇事车辆是辆套牌车,不是投保车辆”。昨天,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能认定肇事车辆是套牌车,应给予理赔。

  焦作市民杨某,2007年9月13日与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简称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杨某为华通牌货车(车牌号豫HB0885)投保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综合险、驾驶员责任险等。2008年2月1日,司机赵某驾驶车牌号为豫HB0885的农用货车,在焦作市区内挂倒一段管道,交警认定赵某负事故全责。事后,杨某支付了评估费、修车费及赵某的医疗费。

  当杨某去某保险公司理赔时却遭拒,对方拿出照片为证,“证明发生事故的车辆是东风牌,不是投保的华通牌”。杨某遂于2009年1月12日诉至法院。中站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某保险公司在其出事故现场时,理应将事故车辆的车架号、发动机号一并取证。其提交的现场照片,不能证明发生事故车辆的车牌号、车架号和发动机号与承保车辆不符,所以不能认定“发生事故的车辆系套牌车辆”。

2013年7月23日

交强险奖优罚劣,车主戏言是“美丽馅饼”
     如果运气好,前三年都没出事,私家车主下一年度的保费可能仅需缴纳588元;但如果上一年度发生过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和发生过酒后驾车等,则私家车主下年度的保费要缴1774.5元。最高与最低可以相差1186.5元。 这是理论上对草案的解读。事实上,“获罚容易、获奖难”的争议已成为车友热议的焦点。 昨天,接受记者采访的杭州十多位车主均表示,三年无违法方能降低30%费率;而闯一次红灯就要加收10%费率等条件太过苛刻。 “我是一名老司机,一年内仍会发生一两回剐蹭等小交通事故。要做到...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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