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要掌握一些防范骗保的办法

 所属分类:  2013-9-2 10:58:22    加入收藏

车进修理厂越修越坏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有了自己的私家车。有车代步无疑是非常便利的,但是天天开车难免也会有些小磕碰,车出了问题就要到修理厂维修。按理说,车进了修车厂应该是越修越好,但是居然也有越修越坏的,不久前北京的贾小姐就遇到了这么一件事。

2008年11月,贾小姐因为车子发生剐蹭到自家附近的一个汽车修理厂去维修。在交谈过程中,修车厂的老板表示,他们这里不但可以修车,还可以代办车险理赔。只要贾小姐留下自己的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保险卡、身份证等证件就可以,而且还能用理赔款来抵销修理费。由于贾小姐刚买车不久,还没到保险公司理赔过,正觉得这是一件很麻烦的事。现在修车厂居然愿意替她做这件事,所以贾小姐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 

  在留下各种证件后,修车厂的老板告诉贾小姐4天后过来提车。过了两天,贾小姐下班后顺路来到修车厂,想看看车子修理的情况,没想到这一看却让她大吃一惊———她那辆原本只是小剐蹭的车子,现在不但保险杠、前翼子板都变形了,连车前灯也碎了,看上去好像发生过车祸。好端端的车子怎么会弄成这样?看到这种景象贾小姐十分生气。她找到修车厂的老板后,对方解释说是修理工在出去试车时不小心撞到了墙上,他们一定负责把车子修好,还愿意支付贾小姐一定的赔偿。

  既然车能修好还有赔偿,贾小姐也就没有追究修车厂的责任,几天后提走了修好的车。可是过了一段时间,贾小姐却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会不会是修车厂的人为了多得保险公司的理赔款故意撞坏自己的车呢?如果不是自己那天碰巧去修车厂,这件事不就神不知鬼不觉了吗?虽然这样想,但是时过境迁,贾小姐已经无法证明自己的猜测,所以也只好把疑惑存在心底了。

  骗保已是公开的秘密

  贾小姐想象中的这种事真的存在吗?

  2008年8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就批准逮捕了几个专干“这种事”的犯罪嫌疑人。

  26岁的刘某曾因抢劫罪、敲诈勒索罪三次被捕入狱。2006年9月,刑满释放的刘某买了一辆汽车打算跑黑车,但是生意一直不景气。后来,刘某一个开修车厂的朋友高某给他指出了一条“生财之道”———开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公司的车险理赔款。一旦成功,至少也有几千元的收益,可谓是一本万利。高某说自己以前就做过很多次,为了避免总是同一辆车、同一个人发生事故引起保险公司怀疑,所以每次都要找不同的人合作,这次也不例外。刘某出车子,高某负责开车,但是还有一件需要刘某做的事就是,在撞车时刘某也在车上,以便事后冒充司机。

  听到自己也要坐在车上,刘某有些犹豫了。毕竟撞车不是好玩的,弄不好连命都会丢掉,不过高某很快就打消了他的顾虑。原来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高某早就练就了一套“撞车诀窍”———首先,要选择静止的车辆去撞,从车型上来说小货车最合适;此外就是车速的控制,刚开始车要开得很快,接近目标车辆时,车速就要降到每小时三四十公里,最后在离目标车辆两三米的时候,猛踩下刹车。高某说凭自己的技术,不但能保证他们两个人的生命安全,就连车都不会有严重伤害,事后完全可以修好。

  就这样,刘某同意了高某的要求,不久他们两人就成功地制造了一起“撞车事故”。根据现场勘验,此次事故由刘某的车负全责,保险公司赔偿了1.6万元。在此之后,高某又找了几个人如法炮制,在短短10个月的时间里,作案9起,骗得保险金达16万余元。

  其实再怎么有技巧,一旦撞了车,结果如何就不可预料了。2006年3月,北京市顺义区就有几人因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造成“碰瓷”的一个人当场死亡,三车严重损坏。而对于这种后果,高某等人也是考虑过的,那他们为什么还要这样做呢?当记者问到这个问题时,高某却说如果不干这种事,修理厂根本没法生存,95%以上的修车厂都这样做过。

  业内人士揭秘

  那么事实真像高某说的这样吗?为了验证这一点,记者在网络论坛上发帖子,寻找了解内幕的业内人士。不久,一位自称姓李的先生表示愿意接受采访。在采访中李先生说,故意骗保在业内已经是一种公开的秘密了。比如,修车厂如果使用普通车辆制造一次事故,至少能骗得几百上千元的理赔款;如果用的是比较好的车,甚至能骗得五六千元钱。这样下来,修理厂能挣到正常利润的3到5倍。

  但是保险理赔款本来就是用来修车的,怎么还能从中赚到钱呢?

  原来在撞车之前,修车厂会用废旧零件换下车子本身的零件,这些废旧零件有些是在市场上低价购买的,有些是以前修车时留下的。撞车之后,修车厂再把车子原本的零件换回去。也就是说撞一次车的成本最多只是废旧零件的钱,有时候甚至没有成本;而保险公司理赔却是按照新零件的费用计算,这样一来,汽修厂就赚取了这部分利润。

  但是又一个疑问出现了,车子哪部分需要赔偿并不是修车厂说了算,这需要保险公司的定损员进行鉴定,那这种手段定损员就完全不知道吗?对于这个问题李先生说,这是因为很多定损员都与修车厂相互勾结。定损员违规为车辆定损,修车厂得到保险金后按比例返还给定损员,最后形成“双赢”的结果,而受损失的就是保险公司了。根据北京保监局的统计,目前约有10%的车险赔款属于欺诈。在2000年至2003年的4年间,车险骗保造成的保险损失约有13亿余元;而从2003年至2006年,这个数字又翻了一番多,达到了28亿元。虽然车险诈骗还有一次出险多家索赔、假报车辆被盗抢、酒后出险找人代驾等手段,但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占了骗保总额的三分之一还要多。

  当然,像高某这样专门找车制造事故去骗保的还是少数,大部分修车厂用的都是客户送修的车,而这种做法其实更具有危害性。因为即使车子在被撞后能被修好,其各方面性能也会有一些折损,而车主却并不知道这件事,这就为日后发生事故埋下了隐患。另一方面,车辆发生的每次保险理赔,都要记入这辆车的保险记录,一辆车的事故记录多,以后的续保就会有很多麻烦;不但如此,而且如果保险公司发现骗保行为的话,首先就会追究车主的责任,这样无辜的车主就成了替罪羊。

  车主要掌握一些防范办法

  自己的车去送修反而成了修车厂的生财工具,而且自己还蒙在鼓里,相信这是每个车主都不能接受的。然而在我们的调查中,绝大多数人却并不知道这种事。可以说,车险诈骗不但严重危害了车险行业的健康发展,而且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对事故制造者、广大车主,更重要的是无辜被撞者的生命安全都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但是车险诈骗却是一个全球性的通病,有数据显示,在国外每年的车险诈骗保额也达到了赔款总额的10%至30%左右,所以这个问题绝非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高某等人系列保险诈骗案的公诉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的检察官付强对记者说,如何在现阶段尽量杜绝这个现象,首先是司法机关应该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对这种案件绝不能放过犯罪嫌疑人;其次是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对公司内部,特别是定损员的管理,严格定损,防止骗保现象发生。而作为车主也应该掌握一些防范办法:比如修车尽量到正规的汽车修理厂;绝不能随便把各种证件留在修车厂;车辆修理后及时查阅自己的保险理赔记录等等。

  令人欣慰的是,这几年保险公司也加大了对于骗保的打击力度,2006年底,占北京90%市场份额的7家保险公司实现了理赔数据对接,今后还将推出理赔信息网上查询系统等等。通过这些措施,目前骗保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当然我们还要提醒那些通过骗保发财的人,这种方式不但触犯法律,而且一不留神可能连命都会丢掉,实在是得不偿失。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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