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介 抢单交强险

 所属分类:  2013-9-3 12:01:31    加入收藏
由于交通强制三者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推行,目前市场上出现了一些保险中介公司利用低价保费吸引车主,在骗得车主身份证号码后通过交强险系统提前下单,最终抢夺客户的行为。不久前,车主杨先生就亲身经历了整个过程。

  中介是主角

  “(保险)中介公司实在太过分了。”回忆起几周前的经历,杨先生仍是愤愤不平。他表示,保险中介公司在抢夺客户方面有自己一套成熟的体系,如果对车险、法律知识不够了解,只能任中介公司摆布。

  据杨先生回忆,他的车险是在今年10月8日到期,由于国庆长假的原因,他必须在9月30日前购买车险才不致过期。在整个9月,杨先生就不断接到保险业务员的电话,推销各自保险公司的车险,基本每天类似电话都在十几、二十个左右,让杨先生烦不胜烦。

  最终,一位保险中介业务员引起了杨先生的注意。该业务员称,他所在的公司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保”)的一级代理,而通过他在一家新成立的保险公司购买车险(交强险和商业险)只需4900元/年。而之前杨先生的车险费用没有低于5000元/年的,而且去年他还出过几次险,因此保费应该还会有所上浮。出于对这样超低车险价格的好奇,杨先生要求对方把具体的保费明细报出来。对方称要算具体费用需要提供车主身份证号码,于是杨先生没有防备地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

  很快几分钟后,该业务员给杨先生回电说,刚才通过查资料才知道杨先生的车去年出过三次险,因此最开始报出的4900元/年无法实现,现在全险的报价提高到了5800元/年。这几乎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了近一千元,因此杨先生不能接受这样的价格而拒绝了。该业务员马上询问他打算在哪家保险公司购买车险,杨先生随口表示计划在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

  抢单交强险

  就这样过了几天,杨先生自己找了一名中保的业务员购买下年度保险,结果却被告知他的交强险已经在太平洋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太保”)下单了。这让杨先生颇为惊讶,因为他并未在太保购买任何保险。

2013年3月1日

车主不追究负全责肇事人责任的不赔
    车主不追究负全责肇事人责任的不赔:当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责任在对方,如果放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车主不追究负全责肇事人责任的不赔:当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责任在对方,如果放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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