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公司力推“全险”概念

 所属分类:  2013-9-3 15:10:39    加入收藏

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拥有私家车已成一种社会时尚。考虑到 “人、车”安全,多数车主把上保险作为最大的护身符。但有车族是否清楚,投保车险稍不留神,也会让自己受损。由于车险市场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十分健全,有时投保者中了车险“阴招”,也由于申诉无门,只好吃哑巴亏

    另类车险之一:力推“全险”概念

  现在,很多保险公司,为了“放大”自己公司车险险种的保障能力,吸引客户,往往在车险中属于不重要的方面,给予全额保障,也就是所谓的“全额保险”。从概念上来说,全额保险,肯定就会吸引多数车险投保者的眼球。如果是第一次入车险者,就很容易被保险公司“忽悠”进去,看中这一“利好”保险,大掏腰包买下来。这样一来,虽说车险投保人买了保险,却实际上买到的是一种基本没用的保险,白掏了腰包。

  另类车险之二:“多保多赔”诱饵钓人

  保险并不是保的多就会赔的多,但是有一些车险代理者在代理推销车险业务时,往往会抛出“保得多就会赔得多”的诱饵,来误导车险投保者,本来,这个险种投保200元就够了,而由于保险代理者的任意“夸大”,让投保人投入500元的保险。这样一来,保险代理者是从中赚取到了更多的“昧心”代理费,但让投保人却遭了殃,出现了超额投保,浪费了钱财。其实,在实际当中,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在索赔时,都是完全根据汽车所出险情大小的实际情况进行索赔的,并不是代理者所说的“保得多就会赔得多”,这只是他们想更多的赚取代理费的一个幌子罢了。

  另类车险之三:“搭配”销售巧妙获利

  一些保险公司为了让自己公司获取更大的利益,本来可以单独出售的车险,却有意把某些险种捆绑起来,并稍微对该捆绑保险的价格优惠一些,让客户动心。比如保险公司把车辆险中的责任险、防盗险和车损险等捆绑起来作为自己公司的车辆基本险来进行销售,这样一来,本来投保人有些捆绑销售中的某个车险险种根本不需要买,但由于捆绑销售,价格相对便宜一些,投保人很容易在不太知情的情况下,糊里糊涂就买了下来。保险公司的巧妙伎俩让自己赚了钱,投保者却无端地受了害。

  另类车险之四:专职代理保费私拿

  在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队伍中,也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会很守“规矩”,有一些“违法”者,他们在拿到车险投保人的保单后,将该投保人的保单扣留在自己的手中,以能让自己“伺机而动”。车险投保者的保单一旦被这些“违法”者扣留,保险人的保费就会出现“意外”,车险投保人的保费也就出现了无法及时、顺畅、安全地到达保险公司的情况。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假如车辆投保人不出险,保费会顺利进了“违法”者自己的腰包。

2013年5月19日

车主买了三责险 暂不用买交强险
    买了三责险暂不用买交强险 由于很多车主在7月1日前已经投保或续保,不少车主关心是否还需买交强险?如果需要,又如何办理? 据了解,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7月1日之前已经投保三责险且保单尚未到期的,原保单继续有效,但应当在保险期满后投保交强险。如果消费者有特殊需求,想投保交强险,保险公司可以提供投保服务,办理手续与一般交强险投保手续相同。 据陕西好运保险代理公司王西平介绍,由于交强险多以一年为投保期限,一般情况下不能投短期险,如果7月1日以前续保的车主单投交强险,其保险生效期也将从投保日算起,期...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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