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发生在地下车库的普通车祸被保险公司拒赔

 所属分类:  2013-9-4 15:11:34    加入收藏

 去年,一起发生在地下车库的普通车祸被保险公司拒赔的案件引起广泛关注。地下车库算不算道路?这一法律难点问题众说纷纭。昨天,东城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该院认定,地下车库属于道路,但因车主本身没有赔偿受害者,依据保险法“无损失即无赔偿”的理由,该院支持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

  2005年2月23日,司机于旺驾驶公司的东南客车外出办事,在太阳宫国际公寓地下停车场的封闭车道内,于旺将一名保安员撞死。

  同年9月,于旺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同时被判赔偿保安员家人14万多元,于旺所在的北京世纪飞驰展览展示公司则被判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去年,经二中院调解,世纪飞驰公司赔偿10万元。陈先生是世纪飞驰公司总经理,也是车主和投保人。此后不久,以华安财产保险北京市分公司拒绝赔偿为由,陈先生以个人名义将其告上法庭。

  昨天,东城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为,事故发生地虽在公寓管理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应属“道路”。

  判决最终认定,根据二中院的调解书,承担赔偿责任的不是陈先生,而是其所在的公司。依据保险法“无损失即无赔偿”的原则,因陈先生没有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他不应该获得赔偿。

2013年3月27日

当投保的车辆发生保险条款事故后 如何处理
     当投保的车辆发生保险条款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当保险车辆发生全车被盗抢后,被保险人应立即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和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报案。   但是目前大多数的消费者只是国家强制上保险就上保险,至于保险的细则是什么很多人都不仔细看,以至于出事以后得不到保险公司相应的赔付。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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