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猛于虎。惊人的死伤记录和增长趋势催生了各种各样的车险责任险,以及种类繁多的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但细数不同形态的保险产品又各有优劣,购买时还需详加比较。
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到2020年,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伤亡人数将增加60%。这其中,中国的道路交通事故总量排名世界第一,伤亡人数居高不下。在2006年上半年发生的190270起道路交通事故中,死亡人数高达41933,而死伤者中80%为驾驶人员,13。7%为乘客。机动车驾乘人员因其工作的特殊性自然比旁人面临更多的风险,因此防范风险也就显得更为重要。市场上最为常见的保险产品主要有以下五种:
第一种:驾乘人员座位责任险
这是一种最为常见的意外伤害保障,是车辆保险中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不可以单独投保。保险赔偿责任在保险金额范围之内根据驾乘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确定损失,然后乘以责任系数来确定。
优点:一、该险种随汽车主险投保,与主险同在一家公司索赔,索赔手续方便。
二、该险种除赔偿死亡、伤残及意外伤害治疗费用外,还有误工、交通、护理、赡养等赔偿项目。
不足:一、费率较高,且保险金额固定,投保人选择余地小。费率往往影响投保人选择较低保险金额,可能出险时得不到足够的经济补偿。
二、保险金额与保险费之间是完全等比例关系,而在大量实际案例中,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主要集中在较低赔付区间,表现为抛物线形状,这对于投保较高保额的消费者来说有失公平。
三、对于死亡和残疾赔偿也采用按责赔付的方式计算,如果驾乘车辆无责任或责任较小,而事故另一方无赔偿能力,可能导致受害人得不到足额赔偿金。
四、保险责任仅限于车上,对于部分与行车有关的车下活动界定为除外责任,容易引起争议。
第二种:承运人责任险
这是新近推出的一款强制保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般都是营运汽车的车主,赔付范围包括三个部分:乘客人身伤亡赔偿、乘客财产损失赔偿、相关的法律诉讼等费用支出。
优点:一、责任范围比第一种更广,费率也相对较低。
二、明确规定为承运人量身定做,乘客与保险公司之间没有任何利益关系,理赔关系简单,条款争议较小。
不足:一、保险标的仅为营运客车,自用车不在此列,大大地限制了投保范围。
二、驾驶人员和服务人员不在保险范围之内,车上人员得不到全面保障。
第三种:旅客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