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不得超过车险产品基准费率的30%

 所属分类:成都市车险   2013-9-5 16:12:04    加入收藏

 获悉,保监会已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自2006年6月1日起,各保险公司给予投保人的所有优惠总和不得超过车险产品基准费率的30%。

  据悉,此规定的出台背景是为防止保险公司变相降低车险费率。但实际上,本地各家财险公司执行的优惠价格均高于30%。据透露,目前人保、平安、太平洋等财险公司执行的车险费率一般会按照公务车、私家车、车型车龄、驾驶员、行驶区域等因素,给予一些优惠,但优惠幅度通常不会高于25%。

  因此,6月1日后,成都车险价格将不会出现大的波动,但不排除个别公司会进行价格调整。

2013年6月3日

购买车险,附加险选择根据需要
    附加险选择根据需要  一般车主对新车的外观会比较重视,可以考虑买一份车身划痕险;如果车的停放地点靠近工地、公路边或距离大楼较近,有可能被飞来的小石块或高楼窗户落下的物品砸中,建议您单独购买一份玻璃单独破碎险;汽车用过一段时间后,由于电路老化容易在夏天发生自燃,应该购买一份自燃损失险;车上难免会有搭乘人员,车上人员责任险是必要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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