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内汽车“挂彩”9次,保险公司“毛了”,不再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而是让客户自己出一部分。昨(3)日,市民吉先生找到某财产保险公司理论:“说好一年内产生任何维修费用都由保险公司承担,怎么又让我出钱?”
去年3月,市民吉先生花了2940元在某保险公司为他的奥迪车买了保险,当时除购买“车辆损失险”等基本险种外,吉先生还在销售人员的劝说下,购买了一份名为“基本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的附加险。吉先生说,当时销售人员承诺,只要购买了该附加险,汽车在一年之内产生任何维修费用都由保险公司支付。
从去年3月以来,吉先生的汽车就多次发生擦挂等事故。上周,吉先生的车又“挂彩”了,他随即通知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查询后认定,吉先生的车已是第9次发生擦挂,因此要求吉承担35%的维修费用,共计120元。
“既然承诺了一年内产生任何维修费用都由保险公司承担,我当然不应支付。”吉先生找到保险公司的潘经理,潘称,吉先生购买了附加险,因此前两次出险是全部赔付,从第三次出险开始应每次增加5%的免赔,吉先生的车出险第9次,应承担35%的维修费。
吉先生对此解释表示不满,他称,前面8次出险,他均未支付过任何费用,为什么这次要他付钱?潘经理表示这个规定是从今年开始执行的,但吉先生认为,他是去年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当然应该按照去年的规定执行。最终,保险公司拒绝了吉先生的“免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