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全文公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所属分类:  2013-9-8 13:52:11    加入收藏

 新汽车召回条例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全文公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新条例不但增加强制性召回和加大惩罚力度,还明确将轮胎列入召回范围之内。有车主表示,“车子如果遇到质量问题,可以适用新条例去维权,就更有信心和保障了。”

  新条例对“缺陷”和“召回”进行重新定义,“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而在某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而“召回”则是指汽车产品生产者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退货等措施,预防和消除缺陷的活动。

  记者对比现行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发现,新条例召回内容有所扩大,缺陷汽车召回包括旧车换新车及退货。其中,新条例特别明确将轮胎列入召回范围之内,第26条规定:“汽车产品出厂时随车装备的轮胎存在缺陷的,由汽车产品的生产者负责召回;未随车装备的轮胎存在缺陷的,由轮胎的生产者负责召回。”

  记者还发现,新条例还加大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力度,最高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款。

2013年5月9日

车险与4S店捆绑销售为售单忽略告知义务
    车险与4S店捆绑销售为售单忽略告知义务  记者日前也走访了广州多家4S店,发现由于将车险与4S店捆绑销售,车主在买车时常常遭遇搭售保险,而车主对保单条款内容缺乏了解,车险销售人员也根本不向车主明确解释条款内容,对于哪些情况属于车险免责条款也未作任何提示。  车主刘先生告诉记者,去年他在某4S店购买一辆马自达睿翼轿车,车价原价18万多元,刘先生通过各种渠道拿到内部优惠价,为16万多元。但该4S店要求其必须在该4S店购买车险,否则无法享受到优惠价,刘先生只好同意。该4S店代理的车险包括中国平安(60...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