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死路人,借弟弟娶亲钱来赔偿

 所属分类:  2013-9-9 10:10:13    加入收藏
 今年 5月1日起,我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再次大幅提高。城镇居民(未满60岁)如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涨至41.68万元,比去年增加4.9万余元,农村居民(未满60岁)死亡赔偿金为15.7万余元。其中,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和“丧葬费”也有所增加。而在2008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则分别只有22.9万余元和7.9万余元。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逐年增加,调查发现,7成车主只购买了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而交强险的赔付额度最高只有12.2万。一旦出现死伤事故,大多数家庭难以承担巨额赔偿。

   开车撞死路人,借弟弟娶亲钱来赔偿

   今年3月16日,一辆海马轿车在猇亭区318国道1250公里+740米路段撞上迎面驶来的自行车,骑车人王某当场死亡。经警方调查,肇事司机方某所购买的交强险已在2012年底到期,事发时他正处于“脱险”状态。

   据了解,方某在猇亭区经营一家餐饮店,虽然餐饮店生意红火,但夫妻俩并没有太多积蓄。事故发生后,方某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得赔偿死者家属35万元。这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无奈之下,方某只得四下借钱。他的弟弟原本打算年底结婚,因为这事,便将手头24万的娶亲钱借给哥哥。剩下的11万,方某也是到处想办法才凑齐。

   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大案中队长聂俊说:“方某并不是没有能力买保险,如果他及时购买交强险,出事后自己至少能少拿11万。”事发后,方某后悔不已,本想在车险上省点钱,哪知刚“脱险”就出了事故。

   聂俊说:“我们办理的交通案件中,多数驾驶员是刚刚‘脱险’,或者连交强险都不买。一出事故,负债累累,家庭破裂。”

   在事故处理大队了解到,交通死亡事故中,摩托车占了很大的比例。聂俊介绍,今年以来,中心城区已经发生了10起摩托车肇事的交通事故,造成10人死亡,3人重伤。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肇事摩托无一例外都没有购买交强险。

   据了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2006年7月开始实行的。不投交强险的车辆属于违法行为,不能参加车辆年审,一旦被发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有车主觉得自己平时开车很小心,一般不会出事,出事也最多是小刮小蹭,损失最多几百块。如果只买交强险,就可省下上千元的商业车险保费了。

   表面上看,似乎非常划算,可实际上,账不能这么简单地算。保险是为了防范大风险而不是小事故,“裸奔”车一旦出事故,将面临巨大风险。马勇分析,“裸奔”违背了保险最基本原则:花小钱防范大风险。“每年都有许多车主只投交强险,一旦车辆发生大事故,得不到理赔,损失只能自己承担,有的甚至会因此倾家荡产。”

   针对“裸奔”车辆逐年增多的现状,一位业内人士深表忧虑。他认为,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激增,道路交通状况较前几年复杂得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大大增加。车主应该加大投保力度,而不是减少。事实上,许多车主都感觉到,现在的车越来越难开了,路上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了,这也意味着,开车的风险在增加。

   “近年来,国家提高交通事故人员伤残赔付标准,加剧了车辆行驶的风险。”该人士介绍,最近3年人员伤残赔付标准逐年提高,以一个40多岁的成年人为例,如果被撞身亡,一般要赔偿80多万元。而交强险最高标准也就11万,不足部分要由商业险来补充。“这也是近年来,部分车主加大三责险投保额度的原因。”

2013年1月29日

70万宝马车行驶中突然熄火 车主差点小命不保
    靓女车主中信广场造声势 昨日下午1时许,在广州中信广场,一辆银灰色宝马上挂着标语牌,车尾挂着两只戴着Bwm眼镜的玩具黑熊,黑熊举着一块用中英文书写的纸牌,上面写着:“请别靠近,我会在行使中突然全车断电熄火并失去控制。”旁边,三男二女正不断地向来往市民派发传单,传单内容详细介绍了车主花70万元购买的宝马先后出现的6次事故的情况。 “7月4日凌晨,我驾车行驶在广深公路上,当时车速为每小时120公里。在行驶至广州往虎门方向出口处时,车像被人踩急刹车一样,突然熄火停了下来。旁边同方向行驶的车辆按着刺...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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