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未年检车辆出事故 车险能赔吗
所属分类:
2013-9-9 16:56:46
加入收藏
张某开车出了交通事故撞死了人,向保险公司理赔时,竟被拒赔了。保险公司给出的理由是,保单免责条款中规定:“未经年检的车辆损坏后,保险公司不赔。”日前,吴中法院认定,目前没有证据能证明当初投保时保险公司已就此免责条款向投保人作过告知,因此要承担不利后果,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张某车损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共计47.24万元。
2011年12月13日傍晚,张某驾驶一辆年检“脱检”的小轿车,在一交叉路口与一辆电动车相撞。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二车不同程度受损。
交警部门随后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双方对本次事故各负有一定责任。经交警部门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张某一次性赔偿死者亲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家属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共计85万元。
但当张某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却以张某驾驶的车辆在发生事故时未经年检,属于保险合同中规定免责事项为由,拒绝理赔。双方交涉未果,张某将某保险公司告到吴中法院。
法庭上,保险公司向法官出示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其中第六条第十项赫然写着:“除另有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张某却认为,当初保险公司交付保险合同时,并未就此免责条款向自己作过明确告知,因此,这一免责条款对自己是无效的。
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张先生车损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共计47.24万元。
为啥这样判?法官给出了下面这两个理由:
1,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与张某订立保险合同时,曾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交付张某,也无法证明曾对其中的免责事项向张某进行过明确告知,所以法院认定该免责条款不发生效力。
2,张某的小轿车虽然未经年检,但车辆管理所出具的《交通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报告》中,并没关于事故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表述,保险公司也没证据证明张某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
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当对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向投保人进行明确说明,未说明的,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法律效力。这里所规定的“明确说明”是指保险人在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之前或者签订保险合同时,对于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免责条款,要在保险单上提示投保人注意,还应当对有关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或其代理人作出解释,以使投保人明了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本案中,被告某保险公司未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交付原告,也未将其中约定的免责条款向原告履行告知义务,因此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无效。
第一、按发生交通事件的可分:造成轻伤、或重伤、死亡的,需要对肇事追究刑事责任、行人未按交通法责行走的是要承担30%责任的、但行人是弱小群体故肇事车辆最多可承担30%~70%的责任、(条件因素有很多如、车辆行驶速度超过当地区域的限速、等、故障承担责任也不同、司机身体素质、驾驶证有没在规定的年限复检等)
第二、车辆没有经过安全部门检验的属于明确违返了交管部门的车辆安全法、是违法车辆上道(司机要负刑事责任的)
第三、交通部门下发的责任事故任定书下来后、如不服任定双方责任的可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上诉。
2013年3月19日
汽车价格变化,计税价格也会有所浮动 购买汽车购置税大概要多少钱啊?购买了汽车就要缴纳汽车购置税,但是南京的曲先生就遇到了一件让他疑惑的事情,他去了两次税务局,得到的购置税报价却不一样。“是不是工作人员吃回扣,是不是中间有黑幕啊?”曲先生就这个问题给笔者打来了电话。8月6日,曲先生购买了一辆大众POLO,裸车的价格是36万元。买了汽车就要缴纳车辆购置税,可是在缴费的时候,曲先生产生了疑问。“购买汽车购置税是10%,可是我的汽车报出的购置税价格却和我按税率计算的价格不一样,这是怎么回事啊?”更加让曲先生疑惑的事情还在后头,一周之后曲先...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17日
免费停车不料车辆被盗,责任由谁承担 免费停车不料车辆被盗,责任由谁承担向来争论不休。昨日,武汉消协明确表示,即使免费停车,丢车后商家也要承担责任。 我于9月5日中午在武昌八一路一家娱乐消费场所就餐时,在服务人员的引导下将电动车停在他们院内停车场,并问是否安全。服务人员称,这是该店的专属停车场,有24小时监控。 近日,武昌周先生投诉称,消费结束后,他发现新买的价值2325元的电动车不见了。 周先生认为,自己是来消费的,车在商家的停车场内被盗,商家应该负责赔偿。但该店认为,停车场是免费停车,只给消费者提供场地,并不负责看管,车丢...
查看全文>> 2013年8月20日
保监会鼓励开发差异化的车险产品 2012年3月8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商业车险的条款、费率制定,以及车险理赔过程中的诸多热点问题等进行了规范。 业界认为,这意味着酝酿已久的中国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真正拉开了帷幕。 优质车主:可享受更低折扣 买车险的时候,消费者首先看重的就是价格问题了。现在各家公司的报价都很透明,而且大部分消费者都熟悉了那句广告词:“电话车险,多省30%。” 但为何在各大保险公司的电话、网络渠道销售车险过程中,反复都会提到30%这个折扣率...
查看全文>>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启用新版车损险产品。新版车险在家庭自用车和营业用车主险条款中引入了免赔额制度。也就是说,今后人保财险不再对500元以下的车险赔案进行理赔,超过500元的赔案只赔500元以上的部分。车主如果想保500元以下,需购买《不计免赔额特约条款》这一附加险。
而“全险”只包括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几个险种,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便投保了上述主险、附加险,车主依然得自己“买单”,下面我们就把这几种情况罗列出来,给大家一些参考。...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