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介绍一下车险的办理的流程

 所属分类:  2013-9-11 9:44:38    加入收藏
一般来说,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您需要做下列几件事:

1、立即通知交通公安部门并保护好现场和向保险公司报案。
2、协助保险公司对车辆查勘、照相、定损。
3、备齐必要的单证,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4、保险公司结案后,尽快领取赔款。领取时要携带被保险人及取款人身份证。

保险车辆发生“碰撞”、“倾覆”等事故后:

第一步:应立即保护现场,向事故发生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第二步:会同保险公司和有关人员(第三方)逐项清理、定损;

第三步: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应提供保险单正本、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第四步: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负责赔偿。

如果您在行驶过程中,不小心造成他人伤亡事故,或者本车上人员受伤,应即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事故结案前,所有费用均由被保险人先行支付。但是因为条款规定: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所以在支付前,您最好得到保险公司的同意,以免在索赔时发生麻烦。

您索赔时提供保险单正本、公安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和伤残证明以及各种有关费用单据。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可以负责赔偿的合理费用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就医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申请以上各项费用,都要提供相应的证明。如涉及到误工费,需提供伤者的工资证明;造成伤者残疾的,需要提供残疾鉴定等。但要注意的是,这些费用的总和不能超过赔偿限额。

2013年6月20日

未上牌照新车出险,保险公司是否理赔?
     4月13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原告王某因未上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全损后保险公司拒赔,将被告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支公司告上法庭。 原告庭审中诉称,2009年11月27日,原告向被告投保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险金额为227028元,保险费为2945.33元,原告为保险车辆所有权人,保险期间为2009年11月28日至2010年11月27日。 2009年12月14日16时10分左右,葛某驾驶本案保险车辆沿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工业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该市生态大...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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